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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啊,好!赤霄劍,千古第一帝王英雄劍。”曹秋何慨嘆道:“我曹大雖生不能執此英雄劍,今日能死於赤霄劍下,亦死無所憾!”

他說完這一句,棄去劍鞘,改為雙手執劍。調轉劍尖拼力向下一刺,整個劍身便全部沒入小腹之中……

誠意

乙酉年三月二十一日,葉十一攻克彭城,曹秋何以赤霄劍插入氣海,自盡身亡。

這樣,葉十一終於有了一個機會,可以向天下人證明,勝利者並非總是寬容的。

這種近乎於嚴酷的不寬容與不妥協,主要體現在曹秋何的身後事上。所謂身後事,簡單說來,就是曹秋何的屍首和葬禮。一般說來,曹秋何的屍首應該是還回金陵去的,葬禮也自由金陵方面去辦。不管怎麼說,曹秋何都是江南小朝廷最高一階的軍事統帥,金陵方面能夠排進前五的重要人物。在不打算以謀逆的罪名追究江南重臣的前提下,他的屍首就應該順理成章地回到金陵。因為如果說叛逆,即使都是前五,曹秋何的排名也絕對在趙瑟之下——趙瑟永遠排第一無爭議,沒有任何理由對從犯追究到底卻放過首犯的。然而,出於某種眾所周知的心理,葉十一沒有將曹秋何的屍首送回金陵。

當然,葉十一非要把曹秋何的屍首留下來不可,倒也不至於是為了將它挫骨揚灰,讓萬惡的曹某人死無葬身之地。在對待情敵的問題上,葉十一雖然一貫小氣,但絕不陰暗。他的小氣從來都是光明正大的,只和趙瑟身邊的活人計較——只要你肯死,只要你的身體連同靈魂一起永遠不回到趙瑟的身邊,他是絕對不會嫌棄幫你辦一場葬禮浪費時間的。只不過,葬禮的盛大和隆重程度就沒法太過期待了,能夠中規中矩地挖個坑埋了,再給豎塊碑,就算相當不賴了。

於是,曹秋何就這樣被埋葬在了彭城。他的墓碑異常簡潔,幾乎開創了一代帝王將相的先河。沒有生平記錄,也完全看不出嫁人與否,墓碑上,除了生卒年月,有且只有葉十一欽定的五個大字——曹秋何之墓。

實話說,葉十一這事兒辦得很不怎樣,與他目前的身份地位很不相稱。江中流對此格外有一些不同意見。不過,截止到葬禮完成之時,江大人的所有反對一直還都在腹誹階段原地踏步。

“這未免也太掩耳盜鈴了吧?難道你不給寫墓誌銘,別人就不知道曹秋何是什麼人,和趙瑟是什麼關係了?有必要這麼小氣麼?”江中流對葉十一在這件事情上近乎幼稚的表現感到匪夷所思,所以直到葬禮結束之後,回到自己的居所,他還翻著白眼琢磨這件事。

琢磨著琢磨著,江中流就有那麼點義憤填膺的意思。大概江大人是把自己當曹秋何了,所以在“義憤”驅使之下,他竟然拍案而起了,並且很是發表了一番宏論:“有些事實不是你不承認,它就會不存在的。或者世人因為你的權勢將已經發生了的事當作從未發生一般,然而,事實永遠是事實,真相可以被忽視、可以被掩埋,可以被抹煞,卻永遠存在,正如真理永遠顛簸不滅……”

必須承認,儘管當時一個聽眾都沒有,江中流能說出以上這麼一番義正辭嚴的話,完全是因為當時他喝了酒,這個酒壯慫人膽。

江大人近來真的很慫很不幸,其不幸的程度足以令任何理解他處境的人為之掬一把辛酸的淚——當然,如果真有人能瞭解他的處境的話。正當葉十一忙於代辦葬禮之業務時,江中流因為某件倒黴的工作被兩個人逼迫得幾乎要上吊跳河。這個“某件倒黴的工作”,簡而言之,就是與金陵和談;而逼迫他的兩個人,一個是他的老闆葉十一,另一個則是他的同僚歐陽憐光。

說到逼迫,其實並不確切,事實上應該說成是夾逼。攻陷彭城之後,葉十一便命令江中流立即著手與金陵方面的和談。這樣,當他的大軍開到長江時,南北和談正好就可以達成,這樣他和趙瑟就可以在最快的時間見面了。與之相對的,歐陽憐光卻希望和談的時間能夠儘可能地往後拖延,拖延到大軍一路打過長江攻陷金陵更是最好不過。這種公然違背葉十一意願的事,顯然沒有和談實際執行者的全力支援是不可能做到了。所以為了得到江大人這位寶貴的盟友,歐陽憐光幾乎是一天一封密信,如此這般大肆勸說起來。

在歐陽憐光密集而精準的打擊之下,江大人很快就扛不住了,從心理上全面向歐陽憐光倒戈投降。然而只從心理上投降是毫無用處的,歐陽憐光也不稀罕,關鍵得落實在行動上。這就相當不好辦了,因為葉十一的命令是“立即”。

當終結了曹秋何的性命之後,從某種意義上講,這場戰爭對葉十一而言就已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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