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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這樣一些陌生人面前。然而,臨到最後一刻,他突然覺得自己完全可以帶著歡愉的心情來承受這種屈屏。於是,菲利普瘸著腿,一步一步走向聖壇,他的身影在大教堂氣勢巍然的拱頂下,顯得那麼渺小,那麼微不足道,他有意識地將自己的殘疾作為一份祭品,奉獻給憐愛他的上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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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威廉·薩默賽特·毛姆/著
張柏然 張增健 倪俊/譯
第十八章
但是,菲利普不可能在山巔稀薄的空氣中長久地生活下去。他上回沉浸在宗教熱忱之中的那一幕,現在又再度重演了。因為他深切感受到信仰的魅力,因為自我犧牲的渴望之火在他胸中燃燒,迸射出寶石般的異彩,所以他顯得有點力不從心。激情的猛烈衝動,把他的精力消耗一空。他的心靈突然像遇上一場百年未遇的大旱,完全乾枯了。他開始把那位似乎無時不有、無處不在的上帝拋到了腦後。儘管他現在照樣按時祈禱,做禮拜,但不過是擺擺樣子,走走過場罷了。一上來,他還責備自己不該半途而廢,再加上對於地獄之火的恐懼,曾一度驅使他振作起來。但是,熱情已化為一堆灰燼,再說,生活中另外一些使他感興趣的事,也逐漸分散了他的心思。
菲利普沒有什麼朋友。他酷愛讀書的這一雅批癖,使他變得落落寡合。披卷破帙成了他生活的第一需要,他無論和誰呆在一塊兒,不多一會便感到厭倦和煩躁;他自恃博覽群書,學識豐富,不把旁人放在眼裡;他思想敏捷,又不善於掩飾,對於同伴們的愚昧無知,輕蔑之情往往溢於言表。同窗學友抱怨他尾巴翹到了天上;在他們看來,菲利普又不是在什麼了不起的事情上勝他們一籌,所以常反唇相譏,問他究竟憑什麼這麼目中無人。菲利普逐漸顯示出辛辣的幽默感,自有一套挖苦人的功夫,一開口就能觸到別人的痛處。對他來說,講些調皮刻薄的話,無非是覺得有趣罷了,很少想到自己的話鋒有多厲害,而等他發現被他挖苦過的人就此懷恨在心,他又自怨自艾起來。初進學校時所蒙受的種種屈辱,使他對那些同窗學友避之唯恐不及;他始終沒法完全擺脫這種畏葸心理,始終那麼忸怩靦腆,沉默寡言。其實,儘管他視同窗為異己,儘量敬而遠之,然而心底裡卻渴望得到他們的擁戴,這對有些孩子來說,似乎易如反掌。他暗暗閃在一旁,對這些孩子崇拜得五體投地。雖說他譏諷起他們來往往更不留情面,而且常常當眾取笑他們,可是他願意拿自己的一切去換取他們的地位。說實在的,他心甘情願做個全校腦子最不開竅的蠢學生,只要四肢健全就行。菲利普漸漸養成一種怪癖,常把自己想象成某個他特別為之著迷的孩子,也可以說,是把自己的靈魂傾注進那個孩子的軀體裡,用那孩子的聲音講話,學那孩子的腔調嬉笑;想象自己是在做著那個孩子所做的一切。他想象得如此真切,一時間竟覺得自己真的變成了另一個人啦。他就是用這種辦法,時而領略一番異想天開的歡樂。
行過堅信禮之後,學校放聖誕節假。節後新學期一開始,菲利普搬進了另一間書室。同室的孩子中,有個叫羅斯的,是菲利普的同班同學,菲利普對他既敬慕又忌妒。那孩子其貌不揚:他粗手大腳,腰寬肩闊,說明他將來準是個大高個兒。他長相粗笨,但那雙眼睛倒是挺迷人的,每當他咧嘴一笑(他經常笑逐顏開),眼角周圍的面板就皺編起來,樣子挺有趣。羅斯這孩子談不上聰明,也算不得盡笨,不過功課還不錯,在遊戲方面更是樣樣拿手。他是教師和同學心目中的寵兒,而他自己呢,也喜歡周圍所有的人。
菲利普被安置在這間書室之後,一眼就注意到同室的其他人對自己相當冷淡。他們幾個朝夕相處,已在一起住了三個學期。他頗感不安,覺得自己是個擅自闖入的異客。不過,他已學會了如何掩飾自己的情感,所以給人的印象是整天門聲不響,挺安分守己的。菲利普同其他孩子一樣,無法抵禦羅斯的魅力,在羅斯面前越發顯得羞澀、慌張。哪知正是這位羅斯,首先採取行動,把菲利普拉進了他們的生活圈子。至於羅斯為什麼要這麼做,是由於見到菲利普的扭妮、慌張,情不自禁地想在他身上試驗一下自己的特殊魅力呢,還是純粹出於一片好意,這就不得而知了。一天,他相當突然地問菲利普是否願意同自己一起去足球場。菲利普漲紅了臉。
〃我走不快,跟不上你的,〃他說。
〃廢話,走吧!〃
他們正要動身,有個學生打書室門口探頭進來。招呼羅斯同行。
〃不行,〃他回答說,〃我已經答應了凱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