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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蓬頭垢面的嬰兒正趴在地上玩。那個蕩婦揹著克朗肖,同拉丁區一些不三不四的野小子勾勾搭搭,已不成其為什麼秘密。然而才智過人、愛美勝似性命的克朗肖竟然和這樣一個寶貝貨攪在一起,真叫那些常在咖啡館餐桌旁汲取克朗肖的睿智敏慧的天真青年百思而不得其解。克朗肖自己呢,對她滿口不登大雅之堂的粗俗言詞倒似乎大加讚賞,還常常把一些不堪入耳的粗話轉述給別人聽。他調侃地稱她La fille de mon concierge。克朗肖一貧如洗,就靠給一兩家英文報紙撰寫評論畫展的文章勉強餬口,同時還搞點翻譯。他過去當過巴黎某英文報紙的編輯,後來由於好酒貪杯而砸了飯碗,不過現在仍不時為這家報紙乾點零活,報道特魯沃飯店舉行的大拍賣啊,或是介紹雜耍劇場上演的活報劇什麼的。巴黎的生活已經滲入他的骨髓之中;儘管他在這兒嚐盡了貧困、勞累和艱苦,但他寧肯捨棄世間的一切,也不願拋開這兒的生活。他一年到頭都廝守在巴黎,即使在酷暑盛夏,他的朋友熟人全都離開巴黎消夏去了,他也不走:只要離開聖米歇爾大街一英里,他就渾身感到不自在。可說來也是樁怪事,他至今連句把像樣的法國話也不會說。他穿著從〃漂亮的園丁〃商場買來的破舊衣衫,始終是一副英國佬的氣派,大概至死也改不了啦。
這個人確實是生不逢辰,要是在一個半世紀之前,那他一定會混得很得志。因為那時候單憑能說會道這一條,就能出入於社交界,結交名流,觥籌交錯地喝個大醉酩酊。
〃我這個人啊,本該生在十九世紀的,〃他對自己這麼說道。〃我缺少有錢有勢的保護人。否則,我可以靠他的捐贈出版我的詩集,把它奉獻給某個達官貴人。我多麼希望能為某伯爵夫人的獅子狗寫幾行押韻的對句。我整個心靈都在渴望能和貴人的侍女談情說愛,同主教大人們談天說地。〃
說著,他隨口援引了浪漫詩人羅拉的詩句:
〃Je suis venu trop tard dans un monde trop vleux.〃
他喜歡看到一些陌生的面孔。他對菲利普頗有好感,因為菲利普在同人交談時似乎具有這樣一種不可多得的本事:言語不多又不少,既能引出談論的話題,又不會影響對方侃侃而談。菲利普被克朗肖迷住了,殊不知克朗肖說的大多是老調重彈,很少有什麼新奇之點。他的談吐個性鮮明,自有一股奇異的力量。他嗓音洪亮悅耳,面闡明事理的方式,又足以使青年人拜倒折服。他的一字一句,似乎都顯得那麼發人深思,難怪勞森和菲利普在歸途中,往往為了討論克朗肖隨口提出的某個觀點,而在各自寄宿的旅館之間流連往返。菲利普身為年輕人,凡事都要看其結果如何,而克朗肖的詩作卻有負於眾望,這不免使他有點惶惑不解。克朗肖的詩作從未出過集子,大多發表在雜誌上。後來菲利普磨了不少嘴皮子,他總算帶來了一圈紙頁,是從《黃皮書》、《星期六評論》以及其他一些雜誌上撕下來的,每頁上都刊登著他的一首詩。菲利普發現其中大多數詩作都使他聯想起亨萊或史文朋的作品,不由得嚇了一跳。克朗肖能把他人之作竄改成自己的詩章,倒也需要有一支生花妙筆呢。菲利普在勞森面前談到了自己對克朗肖的失望,誰知勞森卻把這些話隨隨便便地捅了出去,待到菲利普下回來到丁香園時,詩人圓滑地衝他一笑:
〃聽說你對我的詩作評價不高。〃
菲利普窘困難當。
〃沒的事,〃他回答說,〃我非常愛讀閣下的大作。〃
〃何必要顧及我的面子呢,〃他將自己的胖乎一揮,介面說,〃其實我自己也不怎麼過分看重自己的詩作。生活的價值在於它本身,而不在於如何描寫它。我的目標是要探索生活所提供的多方面經驗,從生活的瞬息中捕捉它所激發的感情漣漪。我把自己的寫作看成是一種幽雅的才藝,是用它來增添而不是減少現實生活的樂趣。至於後世如何評說…一讓他們見鬼去吧!〃
菲利普含笑不語,因為怎麼也瞞不過明眼人:眼前的這位詩人,喜歡在紙上塗鴉,從未寫出過什麼像樣的作品。克朗肖若有所思地打量了菲利普一眼,給自己的杯子裡斟滿酒。他打發侍者去買盒紙菸。
〃你聽我這麼議論,一定覺得好笑。你知道我是個窮措大,同一個俗不可耐的騷婆娘住在公寓的頂樓上,那女人揹著我偷野漢子,同理發師和garc ons de cafe勾勾搭搭。我為英國讀者翻譯不登大雅之堂的書籍,替一些不值一文的畫兒寫評論文章,而實際上對這些畫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