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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系異能者,但是極為罕見,算是特殊變種。
像暴風校長一樣的元素系異能者。可以將自身與其掌控的元素融為一體,以身體為刀劍。其元素種類跟魔法類似,風、火、水、土、雷、木、光明和黑暗,與魔法師不同的是。異能者根本不需要精神力去調控,直接隨自己的想法就能操縱。同時化身元素的他,也變得刀槍不入、不死不滅,這裡當然指的是相對而言。
變異系。異能遺骸直接改造異能者的身體結構,讓其擁有特殊能力。比如讓身體迅捷神速,甚至飛起來。或者身披毒液、滿口腐蝕、穿越圍牆、堅如磐石、移形換影等等。這類異能最為怪異,也最讓人始料不及。但值得欣慰是,比起前兩種來。這些能力並不是特別有具有破壞性。
輔助通用系。這一類異能不同於前面三種,前三種是直接被能力者支配使用,而它卻是異能作用於能力者。主體不同,前三種是人用異能,而這是異能助人。異能特性如同名字,對異能者本人或使用物件進行增幅和影響。譬如狂化異能,可以讓獸人族以外的種族也擁有此種天賦。或者護盾異能,給別人或自己施加護盾來保護。不過這個異能並不怎麼受歡迎,因為相比其他四種,實際效果不大,屬於雞肋一系。
最後一種法則系。乃傳說中極度罕見的異能,幾乎與“不存在”劃等號。但是《異能總彙》裡的真實記載,又讓人重新回憶起了傳說。天地間所有的法則,皆為該系異能的手中劍。手握法則之人,天誅地滅、神討魔伐,為世間所不容。唯一的理由就是,懷璧其罪。時間、空間、重力、萬向和輪迴五大世間法則,讓法則異能者擁有隨意毀滅世界的能力。當然,所有的法則異能者都只在最古老的傳說中才出現過,現今難覓其蹤影。直到“時間異能”的一次偶然的在大陸上浮出水面,才讓人相信書中記載屬實。
異能者雖然相對最少,但這群人裡依然分三六九等。按照所異能稀有程度排名,從高到低是:極度罕見的法則系,稀有的元素系,價值連城的特種獸血系和珍貴的獸血系,少有的變異系和普通的輔助通用系。其稀有的程度幾乎對應著異能的強大,用於戰鬥將如何?在《異能總彙》裡就用了非常精闢的語言給五大派系下了定義。
即:法則系,乾坤顛倒,毀天滅地。元素系,天地縱橫,不死不滅。獸血系,強大如斯,傲視群雄。變異系,千變萬化,有如神助。輔助通用系,可能是種類繁多,字也多給了一倍。想有所想,的有所得。生有其用,死得其所。最後的這八個字,也讓人非常費解,多給一倍字也無法改變輔助系異能落後的地位。
為何同是異能,輔助系的地位差這麼多?那就必須要說起,雙刃劍的另一面了。
異能的確可以讓一個人在短時間內,獲得魄武戰士或魔法師要修行很長時間才有的實力。但是,他很大的副作用,這也是前兩派所沒有的。總歸為三大弊端:第一,疾病性。異能遺骸如一個動物一般寄居在異能者的心臟裡。提供給異能者強大能力的同時,也在掠奪宿主生命精華,而這些精華會讓異能遺骸慢慢地成長壯大。異能者的能力正常使用還好,一旦過度使用能力,那麼遺骸奪取精華的速度就會倍增,導致異能者壽命的縮短。異能暴斃的新聞不在少數,不過也有既長壽又強大的異能者。掠奪精華只是相對的,隨著異能者本身的不斷變強,那一點點精華可以忽略不計,最終人與異能的關係還是人與武器的關係。
第二,自己的潛在敵人。異能會改變人,本人能力變強後,異能遺骸也會進化,作為身體裡的第二生命。異能遺骸會不斷給宿主施加影響,從而到達改變宿主的目的。最終變成異能控制異能者,這一點需要看能力者本人的心智和實力。
第三,不歸路。一旦吸收異能,一直到死才能分離異能遺骸,這也使得別人得不到你的能力。只能選擇殺死異能者,之後異能遺骸的屬性迴歸原點,原主人的屍體將變為遺骸最後的補藥——進化遺骸。下一個主人得到該遺骸後,能力也需要從初級階段開始鍛鍊,遺骸繼續開始新主人身上的掠奪,不過遺骸內卻保有上一個主人已經開發的能力印記。
所以說,強大伴隨著風險,與其選擇一個很渣的異能一生渾渾噩噩,倒不如借強大異能之力來縱橫四海,哪怕懷璧其罪被當成唐僧肉。但異能遺骸終歸是稀有物,很多人沒能力為強大異能爭得頭破血流、傾家蕩產,也甘心選擇樸實實在的輔助通用系。先天固重要,後天跟要強,能力練的好,一代輔助大神也是會被大陸人名所瞻仰的。
狂牛說完了,最後還不忘嘚瑟道:“哈哈,你們現在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