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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點物質上的不舒服。
第二,比較的不要嫌本國苦與本國壓迫的價大。我們很可以受點金錢上的損傷。
因為是國貨,所以用了大價去買粗夯物件也不能嫌;因為是國苦,所以生命財產受了損傷也不能怨。趙恆惕是國產,殺了黃龐,(被國人所殺,當然不能算什麼!)將引北軍入湘,然而到底還是長沙愛國者的首領。
總之凡帶著國字的便都是好的。至於這神秘的國是什麼東西,大約不容易瞭解。簡括的代答一句,或者可以說“這是一個字,我們為了他應該受不舒服和損傷的。”
敬答鄭兆松先生
1923年8月24日刊《晨報副鐫》
署名周作人
未收入自編文集
我固然不是國家主義者,但也不向往大同主義的世界。我於一切的istae裡邊是無所屬的。我對於許多好聽的名字都不免懷疑,又最明白地知道自己的淺學,因此決不敢創立一種高明的什麼理論,我實在只是發表我一個人的私見罷了。鄭先生的質疑我很是尊重,但鑑於自己的只有疑而沒有解,我恐怕我就是把我的意見寫上萬把字也必不能祛鄭“祛鄭”二字原倒錯,今乙正。先生之疑,因為我相信人們的意見是不容易相通的,文字言語之力是極微弱的,辨論與相罵差不多,到底各是其是,所以我是不喜歡討論什麼問題的,實在也沒有討論的能力。現在為對於質疑者的禮儀起見,不得不說幾句話。
我的確是反對把任何主義的政治思想注入兒童。我想至少在小學時代不應該教他們去怎樣的愛國,我們只將文化史上的過去現在情形講給他們知道,等到中學時代知力完足一點的時候,讓他們根據了過去現在的事實自己去選擇適當的路,那時無論是大同也好,小康也好,以至拓地殖民也好,總之我們此刻不好代為指定,如父母替子女指腹為婚似的。——不過這我剛才說過,只是一個人的私見,倘若正如父母們覺得子女自由擇配很靠不住必要指腹為婚一樣,中國的父師一定要把小學生預約給什麼主義,那也未始不可隨意,本來在此刻的世上——尤其是中國,什麼事都可以有的呵。
關於其他的話,我的意見與鄭先生的也有多少出入,但我既沒有辯服別人的意思,自己又覺得沒有表現的需要,所以都不說了。去年春間在孔德學校講演過一次國恥問題,因為有現成的筆記稿,引用一節做這篇的結末吧。
“我想國恥是可以講的,而且也是應該講的。但是我這所謂國恥,並不是指喪失什麼國家權利的恥辱,乃是指一國國民喪失了他們的做人的資格的恥辱;這樣的恥辱才真是國恥。”
怎樣辦的問題
1923年10月16日刊《晨報副鐫》
署名子榮
未收入自編文集
蕪村君提出“我應該怎樣辦呢”的問題後,進德君告訴他“你應該這樣辦”,但據我看來這仍舊是無辦法。譬如一個人沒有飯吃,問人家怎麼辦,他們應該指點他去工作,去求乞,或去偷去搶,但決不能說“誰叫你的父母沒有錢!你只應餓著!”——如問到我,我便叫他去偷。
我因此對於蕪村君的勸告,是“害之中取小”這五個字。我相信有人能夠禁慾,或者毫無勉強的終生過著獨身生活。但我推想蕪村君未必是這樣的聖徒,(恕我直言)因為倘若如此,他便不問人家怎樣辦了。消除“*的火”的最好方法是正當的燃燒,——放縱又是火上加油的放火,自然不能說是合法。我為蕪村君計,就大膽的請他老實的去宿娼,我這句話裡決不曾含有言外的美刺,實在覺得只有這一條路可以走而於他比較的少一點害,雖然染毒是要預先覺悟的。宿娼當然是不道德的,正如偷竊的犯法;但在飢餓的人總比餓死好一點。我的偏見是餓死事大,失節事小。強迫的禁慾固然未必會餓死,但害處很多:弄的好,損壞了個人的精神及事業;弄的不好,反要橫決,幹出那些不是人做的行為,這都比宿娼要不道德。
可能的禁慾即是節制,其目的在於享受更上的滿足。以禁慾為目的的禁慾,在常人是不可能的,只有極少數變態*的人能夠實行,是亦曰聖徒。
進德君叫蕪村君禁慾的理由,是“父母作下的罪惡,自己活該忍受。”對於這句話,我完全不敢承認。除了病理的遺傳以外,我不相信子女有承受父母罪惡的義務。古人說過,“罪人不孥”,何況在現代呢。進德君的這一句話裡,真含著不少的危險分子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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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9年4月10刊《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