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耳朵。“兇手逃了,現下捕快正在蘇州努力抓人。”
宋焰沈吟了一下。“嫌犯可有什麼特徵,或物品?”
“右撇子,拿紅色的利劍。”他思索著記憶。
宋焰心思一轉,突然想起前些日子看到的人影。
“是她!”聶名形容的模樣隱約像那天遇到的女娃兒。
雖然只瞥了她幾眼,但連他也感到驚訝,沒想到自己至今還記得她。
他向來對女人的記憶不好。理由:美女何其多,記得住才怪,加上他也懶,從沒費心思去記。可,這回他竟在不知不覺中記住了她。
他不得不承認,她的長相嬌美動人,很難讓人遺忘!她的確吸引了他的注意。
一個很漂亮又特別的女娃兒。
“誰?”聶名挑眉。
“前幾天,我跟宋禮吃飯時,遇到一個女娃兒,她正好是右撇子,拿著一把上等的紅色寶劍。”那把劍,光看劍柄就知道頗有來歷,只是他從未見過。
“這麼巧?難不成就是她?”聶名介面。
“極有可能。”雖然現下不能確定是她,但他的直覺卻指向那名女子。以她的性子來說,的確很像會惹出一些禍事。
女人生來就是麻煩的動物,這句話果真沒錯。
“那明日,我們就有事可忙了。”從京城一路南下,中途沒聽到什麼有力的訊息,好不容易有點眉口口,也讓他比較有精神了,尤其他更好奇那娃兒的長相。
一個美麗的嫌犯,這下可好玩了。
“嗯,就由她下手。”宋焰頷首。
周恬當夜拿了僅有的家當——包袱一袋,立即換個偏僻一點的地方住。
隔天,她特地上街探探風聲。
果然,事情如她所料的悲慘,眾人所指,全說她是兇手。
這下,她死定了。
莫名其妙成了殺人的兇手,還成了縣衙裡最熱門的通緝要犯。
真是衰死了。
她只不過是好心探查死因,卻被人賴上一個殺人罪名,怎麼算都不划算。
可惡!那個婦人,她若不活逮到她,她就不叫周恬。
可,氣歸氣二見到官兵出現,她也明哲保身,隱身在一旁。
一個官兵在公佈欄上貼了幾張懸賞的圖文,並大聲朗著:這是昨天下午下毒手殺人的兇手,若有人看見此女,通報者十兩,捉拿到案者五十兩。“
周恬仍在氣頭上,但她更好奇“通緝犯”的模樣,探頭一望的結果是嗤笑出聲。
“拜託!我哪有這麼醜。”她沒好氣地道。
小臉、小眼睛、小鼻子,半身通緝圖,大概只有頭髮畫得頗真的,和……那把該死的劍!
紅色如鮮血沾染的劍,上頭是一圖騰標誌,也就是她手上拿的虹天劍。
這是她隨手從爹房中拿來的,看中它是因為它輕、薄、利的關係,長度剛好適合她佩戴。據她所知,是一把很有歷史的劍,但她當時年紀小,玩劍都來不及,根本沒去聽爹“講古”,所以詳細情況她也不清楚。
不過,既然爹從沒有說她不許玩這把劍,所以她當然認為它不是挺重要的東西,也就隨手偷了出來。
畫像上既然連劍的顏色都點名了,又隨便畫個圖騰,雖是亂畫,但也該死的明顯。
她觀察過了,路上的姑娘們鮮少佩劍,尤其是配一把血色的劍,那她不是自己找麻煩嗎?看來,得買個袋子,把劍藏起來。
她立即踅回擁擠的市集裡,沒入人群中。
“有訊息嗎?”
“沒有。”宋禮奉主子的命令,去街上找那日在客棧有一面之緣的女子,他搜尋了幾日卻一點訊息也沒有。
“算了,恐怕,她是有所提防了。”宋焰擺擺手。
自從上次和聶名談過後,莫名地,他竟開始期待和她再相遇。
頭一回對一個女人感到濃厚的興趣,連他都不免感到微驚。
“一個大姑娘家佩紅色的劍很明顯,但我們看了幾日,卻沒看到有半個相像的人。”聶名沒看到本人,只看到通緝圖文,整張圖看不出任何美感,所以他也沒有興趣瞧,但吸引他注意的卻是那把劍。
宋焰沈吟道:“那女子是用劍之人,不可能不佩劍出門,除非……是把劍包起來。”
“我們怎麼會沒想到這點。”聶名大喝一聲。“藏劍唯恐被人偷了,而又必須帶在身上,就只能把劍套包住,才不引人注目。”
近日來,他們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