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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又好氣又好笑,在她發心印上一吻,然後打橫抱起她,將她安置到店後休息區的沙發上,抓來一條薄毯蓋住她,準備打烊後再送她回家。
離開休息區前,元朗再度回頭望了一眼怡文沉睡的容顏,眸中帶著一抹寵溺的笑──
這個遲鈍的小女人啊,到底什麼時候才會開竅?
元朗第一次注意到貝怡文,也是在怡然咖啡館裡。
只不過,這家咖啡館在當時還不叫“怡然”,而叫“卡爾維諾”。
對鬻文為生的元朗而言,他的工作就是需要燃燒大量的腦細胞和縹緲的靈感,所以咖啡因成為提振精神不可或缺的必需品。
“卡爾維諾”開設在自家附近,對他是件好訊息。
要不是他太忙,他是絕不會屈就便利商店裡的次級咖啡,而寧願自己煮。不是他誇口,他煮咖啡的功力可是專業級。
他妹妹就曾笑他,對咖啡的要求挑剔到近乎龜毛的程度,現在自家附近開了間不錯的手工咖啡館,他也樂得多花一些錢,享受比較好的咖啡。
平日的元朗習慣晝伏夜出,但在那一天,他不知哪根筋不對,竟在下午客人最多的時段出現。
他枯坐在角落的位子上,燃起一根菸,在煙霧與咖啡熱氣的氤氳繚繞中,開著筆電,將雙手枕在腦後,和word左上角那個討厭的回形針娃娃互瞪眼,看是誰比較閒。
靈感不來,就是不來。
MSN裡,電視臺劇組和電玩公司的人都在線上狂敲,從諂媚、哀求到放狠話,看得出來他們都急得像是熱鍋上的螞蟻,好像他再不寫出一點什麼就會弄出人命一樣。
煩。
他從沒有像現在這樣,對生活感到厭煩。
沒錯,靠著寫偶像劇和遊戲劇本,他是賺了不少錢,名氣也小有一點,可是總有股莫名的煩躁堵在他的胸口。
他看起來好像什麼都有,可是隻有自己知道──他的生活裡,早就沒了感動。
第1章(2)
然後,他忽然看見咖啡館另一個角落裡,一抹白色的身影。
在充滿女人嘈嚷聲的午後咖啡館裡,她獨坐的身影,顯得那樣安靜且特別。
她戴著黑框眼鏡,扎著馬尾,穿著簡單的白T恤與藍色牛仔褲。
那樣的打扮,在他看來就像個鄰家女孩,普通到任誰也不會多瞧一眼,但是,她身上卻有種奇異的氣質,攫住元朗的視線,使他無法移開──
身形纖瘦的她,斜斜地窩在單人沙發裡,好舒服好安適的樣子,她那脫掉鞋子的蓮足,小小的,白白的,就踩踏在柔軟的椅面上,因為曲起雙腿的關係,他看見牛仔褲的褲腳下露出一小截細緻骨感的踝部。
那絕不是什麼撩人的姿勢,但那一小塊肌膚,莫名的使他下腹起了一陣騷動。
她正捧著一本小說讀得津津有味,從那本書的封面,元朗注意到,那並不是什麼艱澀難懂的原文書,也不是什麼文學巨著,就只是一本人人都看得懂的言情小說。
有些人會刻意到咖啡館“展示”自己的閱讀品味,但她卻不是那樣,她沒有打算做戲給誰看,就只是單純地讀著她感興趣的書籍,悠閒的享受閱讀,悠遊在自己的世界裡,絲毫不在意別人的目光。
午後的陽光,透過玻璃窗,像金粉一樣灑落在她身上,他看見光線在她的烏髮和面板上跳躍,就像是聽見愉悅的音符在起舞。
那一瞬,他竟羨慕起她所擁有的,單純的幸福。
喝完咖啡,讀完小說,她像只曬夠了太陽的小貓般,滿足的伸了伸懶腰,然後拎了編織包起身結帳,離開了咖啡館。
然後,他忽然間有了靈感。
他寫了一個關於咖啡館女孩和一個頹廢的作曲家的愛情故事,用最快的速度完成後,丟給電視臺──後來那部偶像劇還紅極一時。
後來,他變得經常在下午跑去泡咖啡廳。
元朗不覺得自己是為了那女孩而改變生活作息,不過他必須承認,只要能遇見那女孩,當天他的心情就會好一點。
她和他一樣,都是店裡的常客。
後來,他無意間從老闆的口中知道了她的名字──貝怡文。
知道她的名字,就彷彿距離她近一點。
從此,這三個字牢牢的刻在元朗心版上,成為無法抹滅的痕跡。
一年後,“卡爾維諾咖啡館”傳出準備頂讓的訊息。
元朗幾乎是想也不想,就頂下這家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