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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在春秋前期,這也反映了西周東周交替時權力的急劇變化。
春秋時期,中國五等爵,大國稱公、侯,小國稱伯、子、男,而吳、越、楚、徐、巴、蜀、義渠皆蠻夷之邦,故不用中國之禮,自稱王。國君之下設諸卿,二卿、三卿或六卿,其中主持政務的稱正卿或上卿,楚國稱令尹,亦稱相,秦又曾稱庶長、不更。卿出征時為三軍之將佐。卿之官職,有司徒、司馬、司空、司寇等,分掌民事、軍事、工事、法事。春秋初期,晉、楚等國開始在新兼併的地方設縣,或聚若干小邑為縣,或將私家之田分置縣。而在邊境地區則設郡。郡縣之間沒有隸屬關係,其長官由國君直接任命,只有少數作為采邑賞給貴族。
據史書記載,春秋二百四十二年間,有四十三名君主被臣下或敵國殺,五十二個諸侯國被滅,有大小戰事四百八十多起,諸侯的朝聘和盟會四百五十餘次。
春秋時期諸侯林立,作為一個國家最高政治象徵的國君名號,有種種不同。按照西周時制度,周天子稱“王”,受封的諸侯國君有公、侯、伯、子、男的不同稱號,是周時的“五等爵制”。當然,就是西周時,除周天子稱王外,邊裔地區一些小國君長在國內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