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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大門外卻見有四五人簇擁著一頂轎子趕過來,方應物好奇的看了幾眼,收回目光正要邁步進衙門,卻又發現,從轎子上走出來的中年人很眼熟。
他立在原地又仔細認了認,這不是自己的便宜舅父麼?當初父親剛中瞭解元時,這位舅父曾上門認親,不過嘴臉勢利可惡,被洪、項二公子嗆走了。
原來昨日知縣下了帖子請慈溪當家人胡老先生往縣衙一行,但胡老先生藉口身體不適,只派了兒子胡增文代替前往會見知縣。
這胡老爺下了轎子,抬頭也恰好看到自家外甥方應物。他愣了愣後冷哼一聲,徑自進了縣衙,沒有理睬方應物。
這知縣請胡家人過來,只怕也是為了這次的事。。。。。。方應物若有所思,摸了摸懷中的兩份陳情書,也進了縣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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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四章 偷天換日(求推薦票!)
方應物與他的便宜舅父胡增文進縣衙乃是前後腳功夫,到了儀門,一起被門子帶著去了二堂花廳。
汪知縣便在這裡接見了兩人,其實當汪知縣見到他們一起來到,心裡還是高興了片刻。
他以為這兩人聯袂而至,是已經在私底下先和解過了,然後到他這裡走個過場。若是如此,就不必讓他頭疼了。
但現實總是比想象的殘酷。稍稍寒暄幾句,汪知縣就發現了,原來這兩人是分別前來的,只不過偶然在縣衙門口撞到了一起而已,根本就沒有和解的勢頭。
失望歸失望,作為守土有責的地方官,汪知縣不得不耐起性子調解。或者說他本可以置身事外,任由兩家你死我活也不干他事,但方應物綁了縣衙吏員,他這知縣想躲事都不行了。
只得一邊暗罵胡家無事生非,一邊暗中抱怨方應物唯恐天下不亂,開口道:“你們胡家與方家本是姻親,何至於鬧到如此地步,這豈不是叫全縣父老看笑話麼!”
方應物和胡增文兩個人都沒有在汪知縣面前坐著說話的資格,故而都站在這裡。此時胡增文上前一步道:“家父說了,事情鬧到如此地步,都是方應物的過錯。若非他擅自綁架戶房吏員,何至於此?
況且縣衙吏員都是做事的人,若都如方應物這般動輒打罵綁走,以後誰還敢做事?”
方應物很軟弱無力的反駁道:“在下只是請縣衙丁、邵二先生去做客上花溪村,為村民講解一下田地分等次的事情,以免村民懵懂不知。”
這辯解確實很軟弱無力,連他自己都不相信,別人聽到也會覺得,這是騙鬼罷?世間有先將人毆打一頓,然後強行帶走的“請做客”麼?
雖然方應物的辯解可信度極低,但汪知縣捏著鼻子認了,只要有個交待就好。至於是不是真的請做客,那又有誰關心?
當即汪縣尊對方應物訓斥道:“做客也好,綁架也好,下不為例!”
方應物當然不會與知縣頂嘴,低頭道:“謹遵縣尊之命,在下絕不再犯,那二人立即放回。”
眼看方應物這邊貌似已經輕輕鬆鬆擺平,而且對自己的態度還是很恭敬,汪知縣十分滿意,便轉向胡增文,“你們胡家究竟作何想?”
胡舅父看了低眉順眼的方應物一眼,自通道:“我胡家沒有其他想法,唯縣衙之命是從!”
縣衙只有一個正堂,縣衙之命當然就是汪縣尊之命,汪縣尊的選擇還是那兩種——
要麼維持戶房對田地等次的修改,委屈了花溪這邊;要麼推翻戶房對田地等次的修改,恢復到原樣,那就讓胡家面上無光。
所以胡舅父這話等於是又把皮球踢給了汪知縣,彷彿一切都返回了原點。
這個決定若是如此好做出,那汪知縣就不會猶豫至今、左右為難了。他本想讓雙方自行協調,孰料又被不想輕易妥協的胡家把難題踢了回來。
花廳裡各懷心事,沉默了片刻。方應物突然開口道:“汪縣尊來淳安縣不兩年,對縣中田地不很熟悉,評定田地等次未免強人所難。古人云,術業有專攻,這種事情就該交戶房做主,縣尊只需遵照戶房勘查結果施政即可!”
汪知縣早想如此了,但又怕別人說他不肯用心施政,所以才一直拖拉到現在。
方應物的話聽在汪知縣耳朵裡,感到十分順耳貼心,正好也可以把該承擔的責任丟掉,汪知縣實在不想再當夾在中間的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