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部分 (第2/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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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的某一天說了什麼、做了什麼早就忘光了。然而,一旦我們成為受眾的時候,又希望別人跟我們描述一件事的時候能夠有豐富的細節、生動的景象,最好有身臨其境的效果。
喂,兄弟,兩個月前你自己的細節和景象都記不清了,你叫人家寫歷史書的人怎麼知道?那可是說別人的往事啊!於是,讓人覺得精彩的歷史故事,常常是虛實參半,夾雜了作者自己的想象,而枯燥乏味、語焉不詳的歷史記載倒很可能是盡其可能做到了真實,知之為知之,不知為不知。
一般人都喜歡生動形象的描述,因為把讀者奉為上帝,史實的記載常常會出現小說化的手段,在這一點上,文學和歷史走得如此接近,以至於人們不假思索地把一句話掛在嘴上:文史不分家。我們接下來要說的事件便是一個鮮活的例子。月黑風高之夜,一個刺客爬上了屋頂,看到了他的獵物,隨後把自己變成了一具屍體——為什麼會這樣?他老人家受了什麼刺激?除了那個死去的刺客,絕不會有第二個人確知。所以,錢鍾書先生說,《左傳》裡記載的刺客在房頂上的思想鬥爭“蓋非記言也,乃代言也,如後世小說,劇本中之對話獨白也。左氏設身處地,依傍性格身份,假之喉舌,想當然耳”。這個刺客的故事接下來會說到,按下不表。
如果僅僅是為了讓事件的因果完整、過程詳盡,這樣的添油加醋並沒有很大的妨礙,即便是生活中普通的閒聊,無論說的人還是聽的人,都有一定的“相容性”,對於一些主觀想象、故意吹牛都有著心照不宣的默契,不會產生很大的誤解,也沒必要較真。可歷史不是生活式的閒聊,歷史文獻多半是關於政治、軍事鬥爭或經濟、制度建設的,歷史書的讀者中很多人卻是沒有這些高階事務的處置經驗的,如果再沒有足夠的想象力來加以彌補,那就難免產生各種郢書燕說的效果。
說到這裡,關於歷史故事的基本概念已經呈現:
一、不要去過分辨析真假。凡是故事,總有假,勉強能算得上全真的都是枯燥的流水賬(即便有些“實錄”都被某些別有用心的權力人物改動過)。
二、假的也會變成真的。很多故事只此一家別無分號,左丘明這麼寫、司馬遷這麼說就是鐵證如山了,此後兩千年人們都堅信這是曾經發生過的真事,直到有一天,人類突破了三維空間,穿越時空,回到那個時候,才哭笑不得地發現原來這事情完全是另一個樣子。但在此之前,大多數人深信不疑的內容才是足具王道的真實。
《趙氏孤兒》人物誌(2)
三、假的也有其不同的意義。假的並不總是可惡的,因為人的追求是多元的。對於一個事件,進行情節、細節上的造假往往是為了更加準確、具體地反映社會的、心理的背景。如果這個事件是相對比較遙遠的,那麼有的敘述者會用它來反映他自己所處的時代的背景(也包括那些時代差別不明顯的人類共同特徵,即所謂“人性”),有的敘述者會用它來反映事件所處的時代背景。前者我們稱之為文學家,後者我們稱之為史學家。
《趙氏孤兒》的事件從發生到一再被加工轉述,其經歷可謂一波三折。今天,我們所知的這個孤兒事件已經是過了兩千年的時間,歷經很多人的轉述和創作,是一個多層疊加的成果。對於學者來說,它是一個很好的範本,對史學、文學、社會學都有極高的研究價值。
現在,我們不著急向專家的方向進發,先搞明白這個事件到底是怎樣一個來龍去脈。
公孫杵臼 / 程嬰:義士和善報
在早期的具有權威性的文字記載中,這兩個人出現在《史記·趙世家》,同時,比司馬遷稍晚的劉向也提到過。當然,他們都出現在戲劇版的孤兒事件中。兩千多年後,我們沒法判斷《史記》中的故事到底由司馬遷本人杜撰了多少,又由不知名的民間人士創造了多少。至於這兩個人物,或許實有其人吧,但當時趙盾的門客中究竟是否有一個叫程嬰,有一個叫公孫杵臼,這問題已經很不重要了。
唐代的地方誌《元和郡縣誌》記載,二人的墓在太平縣(今襄汾縣古城鎮,不是安徽的那個太平縣)南二十一里、邯鄲縣西十五里各有一處。中國人很注重養生送死,所以,如果大多數人和你有感情,你是一定會有墓和祠堂的。而墓的主人,常常未必是真實存在過的人,有的只是一個符號。女媧墓、黃帝陵下面埋的究竟是什麼已經很可疑了,而福建順昌縣居然有孫悟空墓,安徽潁上縣有何仙姑墓……沒的說,人類自古就有豐富的八卦精神。
老百姓造墓,多半出於自娛自樂的動機,當然,這墓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