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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蘇心慧從縣裡趕到。蘇心慧很忙,但是對這事放心不下,一得空就趕了過來。她在湖內鄉找林渠瞭解情況,也找鄉里幾個主要領導談,最後還把劉克服叫到她的房間。很湊巧,這回還和那天一樣,她住前樓四樓樓梯邊第一間客房。
她說這一次讓劉克服參與調查組是臨時捉差,沒辦法,本來她沒這意思。既然讓劉克服來了,有些情況特別要跟劉克服說說。劉克服是新手,沒接觸過類似問題,對複雜性瞭解不夠,有必要交一點底,否則她很不放心。
蘇心慧給劉克服看了一張紙,是一張收條,寫有代收縣政府辦副主任蘇心慧所轉人民幣兩千元整,對鄭菊家人表示慰問。收條署名是阿福,為代簽,蓋有一個大大的手印。蘇心慧說通常名詞叫手印,其實這是用右腳大拇指指頭按的。阿福手給炸沒了,他無法簽字,只有腳趾頭能用。收條還有一個委託人簽名,是張大洲,頂坂村村長。鄭菊就是阿福的奶奶,死去的那個老女人。
蘇心慧讓劉克服注意收條的時間:不是現在,是數月之前,時鄭菊剛死亡不久。
她說,這筆錢不是她的,是縣長應遠的。事實上,湖內鄉事件是因縣長自己而引起注意的。最初縣長聽到傳聞,得知有一個老女人在湖內鄉政府大門外喝農藥自盡,縣長查問辦公室,得知該鄉沒有報告。縣長異常生氣,立刻打電話到湖內鄉追查,問到底怎麼回事?是不是有人侵害群眾導致如此後果?這一問,才知道死者竟是那天清晨跑出來攔截他的老女人。縣長大為震驚,要鄉里立刻搞清情況。兩天後鄉里反饋,說老女人是因為孫兒受傷與事主發生糾紛,事主刁蠻讓她氣不過而喝了藥。鄉里已經與其家人妥善處置了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