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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一切成就便僅僅變成一種工具,以創造更好的夫妻父母為最後的目的。百分之九十的人類既然是夫或妻,百分之百的人類既然都有父母,婚姻和家庭既然是人類生活上最切身的關係,那麼,那種產生更好的夫妻和父母的文化,便能夠創造更幸福的人生,同時,這種文化便也是更崇高的文化。那些和我們共同生活的男女的性格,是比他們所完成的工作更為重要的,每一個少女對那種能給她一個更好的丈夫的文化,是應該表示感激之心的。這種事情是相對的,每個時代和國家都有其理想的夫妻和父母。獲得良好的夫妻的最佳方法,也許是實行優生的原理,這可以使我們在教育夫妻方面省卻許多麻煩。在另一方面,一種文化如果忽略了家庭,或視家庭為無關重要的制度,結果定將造出一些更劣等的產品。
我知道我已經談到生物學的問題上去了。我是屬於生物學的,每一個男女都是屬於生物學的。“讓我們屬於生物學吧”,提出這種口號是沒有用的,因為不管我們願意不願意,我們事實上是屬於生物學的。人人都在生物學上感到快樂,在生物學上感到憤怒,在生物學上立定志向,在生物學上信仰宗教,或在生物學上酷愛和平,雖則他自己也許不知道。我們大家既然是生物,自然不免都出世做嬰兒,吮吸母親的乳汁,長大之後結婚生子。每個男女都是女人所生的,差不多每個男人都終身和女人共同生活,成為男女孩子的父親;每個女人也是女人所生的,差不多每個女人都終身和男人共同生活,生男育女。有些人不願做父母,象樹木花草不願產生種子去賡續它們族種的生命一樣,可是沒有人能夠拒絕有父母,正如沒有樹木能拒絕由種子產生出來。所以,我們看見一個根本的事實,就是:人生最重要的關係是父母和子女的關係,任何一種人生哲學如果不講求這個根本的關係,便不能說是適當的哲學,甚至於不能說是哲學。
可是,僅僅男女的關係還是不夠;這種關係必須以嬰兒的產生為結果,否則便是不完全的關係。文化絕對沒有理由可以剝奪男女產生嬰兒的權利。我知道這在目前是一個很真實的問題,我知道今日有許多男女不結婚,也有許多男女結婚以後為了某種原因不願生男育女。據我看來,不管原因是什麼,一個男人或女人沒有把子嗣遺留給世界,便是他或她一生所犯的最大罪惡。如果不能生育是由於身體上的關係,那麼,那個身體是退化的,是錯誤的;如果不能生育是為了生活程度太高,那麼,生活程度太高是錯誤的;如果不能生育是為了婚姻的標準太高,那麼,婚姻標準太高是錯誤的;如果不能生育是由於一種個人主義的荒謬哲學,那麼,那種個人主義的哲學是錯誤的;如果不能生育是由於社會制度的整個機構,那麼,那個社會制度的整個機構是錯誤的。也許到了二十一世紀,當我們在生物學方面更有進步,更瞭解我們自己做生物的地位時,男女會看見這個真理。我相信二十世紀會變成生物學的世紀,象十九世紀變成比較自然科學的世紀那樣。當人類更會了解自己,知道反抗天賦給他的本能是徒勞無功時,他一定更會賞識這種簡單的智慧。當我們聽見瑞士的心理學家瓊格(Jung)勸那些來求醫的有錢的女人回鄉去生子,養雞,種紅蘿蔔時,我們已經看見這種逐漸生長的生物學智慧和醫學智慧的徵兆了,那些有錢的女病人的問題是在她們缺乏生物學上的機能,或她們生物學上的機能太低階,太無用了。
自從有史以來,男人還不曾學會怎樣和女人共同生活。雖然如此,男人卻是和女人過著共同生活的,這真是怪事。如果一個男人知道人類要出世都需要一個母親,那麼他便不能對女人說壞話。他由出世到死亡始終是給女人圍繞著的,母親、妻、女兒等等,如果他不結婚,他還得象華茲華斯(WilliamWordsworth)那樣,靠著他們的姊妹過活,或者像斯賓塞(HerbertSpencer)那樣,靠著他的女管家過活。如果他不能和他的母親或姊妹維持一種正常的關係,那麼,無論什麼優越的哲學都不能拯救他的靈魂;如果他甚至和他的女管家也不能維持正常的關係,願上帝憐憫他吧!
一個男人如果不能和女人維持正常的關係,如果過著一種邪曲的道德生活,象王爾德(OscarWilde)那樣,而依然在喊道:“男人不能和女人共同生活,也不能離女人而生活!”他的心中是有著某種悲哀的。所以,由一個印度故事的作者那時到二十世紀初葉王爾德的時候,人類的智慧似乎不曾有過一時的進步,因為那個寫出創造天地的印度故事的作者,在四千年前所表現的思想,和王爾德的見解頗為相同。據這個創造天地的故事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