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怪我教子無方。”
亮娟輕擁住傷心落淚的孟媽媽,柔聲安慰她:“不要難過,孟媽媽,我要是遇見孟剛,一定幫您罵他,叫他以後常回家來看您。”
“你一見到他,什麼都別說,先幫我打他兩個大嘴巴子。”孟媽媽氣憤不已,“這沒良心的小畜生,放著老孃不聞不問,萬一哪天我有個三長兩短,恐怕還得登報紙,他才會趕回來把我埋了。”
“別這麼說嘛!您身體一級棒,一定長命百歲。”亮娟儘量撿好聽話勸慰她,“孟剛就是仗恃著您會照顧好自己,才敢長年在外,他不就是想多賺點錢來孝敬您,您可不能洩氣,要是您身體不夠硬朗,可就辜負孟剛對您的信心,無論如何,這口氣您得爭贏他,您說是不是?”
孟媽媽終於破涕為笑,輕拍兩下亮娟的臉頰,“你最懂得哄人開心了!死馬都能被你講活,有你經常回來陪我聊聊天,誰稀罕孟剛呀?”
“這怎麼行?您只喜歡我,不想念孟剛,到時候他又要吃我的醋,怪我搶了孟媽媽的愛,我可擔不起這個罪名,您還是把心思多放點在孟剛身上吧!”
“小丫頭!說來說去,你就會為孟剛開脫,你老實告訴孟媽媽,從小到大,孟剛同你最親了,你真的沒有半絲喜歡他嗎?”
亮娟心裡一陣慌亂,可是臉上絲毫不露痕跡,她向來習慣隱藏真正的感情,這點小事難不倒她,她笑得像是全然坦蕩無憂。“我和孟剛像兄妹,又是好朋友,他對我夠義氣,我當然回報他同樣的情誼,您就不要再費心把我們送作堆了!哪有女生嫁到自家隔壁的?只隔一道牆,說不出有多丟人,我才不做這種事呢!”
“隔壁親家才真正親,你要是做我的媳婦,將來早晚都可以回孃家,世上有哪個媳婦比你幸福?”孟媽媽笑出聲,“再說,我疼你可不比你媽少,孟剛只聽你的話,這件婚事我愈想愈穩當,等一下我再去找你媽提親。”
“拜託!”亮娟簡直快昏倒,“孟媽媽!打從我兩歲會走路起,您到我媽那兒提過幾萬次親了!換個詞兒吧!亮媛比我漂亮,以後您改成要她當兒媳婦,我媽說不定一口答應,您馬上就可以找孟剛回來結婚。”
“孟剛拿亮媛當親妹妹看待,你又不是不曉得。”
“我和亮媛有什麼兩樣?”
“差別可大了!孟剛凡事都問你的意見,他服你,光憑這點,他對你就特別不一樣。”孟媽媽說得煞有其事,“聰明的女人,想抓住男人的心,靠的不是美色,而是腦子,除了你,世上還有誰管得住孟剛那匹野馬?”
“您說的是十幾年前小孩子辦家家酒的事,我和孟剛都已經長大,各有各的想法和作風,我不想被他影響,相信他也不願受我控制,我才不要管他的事呢!更何況,打從他自動退學,離開學校去當兵,我們就沒有再見過面,他現在圓是扁,我一點概念也沒有,您老是把我和他湊成一對,根本行不通的。”
孟媽媽還想再說些什麼,可是亮媛已經推門而入,扯著嗓門喊亮娟,她已經準備妥當,等著亮娟回去當大廚炒菜,爸媽要求早點開飯。
“我先回家了!孟媽媽,您也早點吃飯,晚上有牌局吧?”亮娟站起身來。“先祝你旗開得勝,一家贏三家,明天再讓我吃紅,可別忘記了!”
“好!不會忘了你的,就你一張嘴最甜了。”孟媽媽笑著送她往外走。“教人不喜歡你都難。”
“留步!留步!又不是大官,別送了。”亮娟把她往回推。“明天我再來看您,記得別熬太晚,身體要緊。”
“全聽你的,晚上只打八圈,成了吧?”
亮娟回頭甜蜜一笑,很快回家開始忙碌了。她就是對所有人都一樣關懷又體貼,難怪老人家們都衷心喜歡她、疼愛她。
第三章
每個月十號,是亮娟領薪的日子,雖然她在嘉德蘭那種貴族氣息濃厚的學園擔任主任教師,薪資並不低,但是她非常顧家,給爸爸、媽媽各一筆月費,再加上房租,薪水就去了一半。就像所有努力工作、腳踏實地的樸素女性,她只在換季折扣的時候買衣服,平時花錢還得記帳,想盡一切辦法多存些錢。
即使為了吃頓晚餐該用多少而斤斤計較,亮娟還是編出買書的預算,她酷愛讀書,尤其偏愛英美名家的散文、小說。圖書館能提供的讀物有限,滿足不了她的需求,通常她得透過書店,向香港或新加坡的經銷商購書,這是很花錢的,但她寧願省吃儉用,也不肯放棄讀原文書的嗜好,她認為很值得。
當她從大學時代就時常光顧的書店裡,抱著剛買的新書走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