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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去了趟銀行,把支票進賬。接著就支走了小吳,兩個人一起逛街。說實話,以前讀書的時候,周森忙著擺攤賺錢,凡文知懶,加上那時候沒有確定關係,兩人除了一起去菜市場,裝修市場,還真沒一起逛過街。
後來在一起後,凡文知依舊懶,周森依舊忙著打工賺錢,要麼就是參加各種有獎金的比賽,於是兩人還是沒一起手牽手逛過街。得,這次算是如願以償。又能約會,又能一起逛街買東西,算是一舉兩得了。
兩人來到商廈集中的商業區,這裡有很多高檔時裝店,也有很多高檔的商場。凡文知的打算是要犒勞一下自己還有周森。如今兩人的穿衣打扮不像讀書時那麼樸素了。周森是工作需要,凡文知是由儉入奢易,由奢入儉難。穿慣了好衣服,再讓他穿地攤貨,還真是不習慣。
兩人手牽手走在商場裡,大街上,一副旁若無人的樣子,根本不在意別人側目的眼神。當然側目的人相對而言也是比較少的。更多的是帶著欣賞的眼光,亦或是好奇的眼光在看。畢竟兩個人都長得那麼出色,單是一個拎出來就夠吸引眼球。更何況兩人一起出現,更顯得扎眼。
兩人來到一家服裝店,周森拿起一個錢包,左看右看,又換了好幾個比較,最後還是問凡文知:“你看這個錢包怎麼樣?我買來送給你。”
凡文知瞧了眼,說:“好啊,只要是你送的我都要。”
周森開心的笑起來,暗地裡則狠狠的掐了把凡文知的腰肉,悄聲說:“這可是你說的,別等買回去了,你又嫌醜,不肯要。”
“放心,我肯定天天帶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