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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比吸毒還要過癮。
按說縱然如此,也只是娛樂而已,在修行界,不該引來過多重視,一開始也確實沒人在意,只當是個玩物,只是後來發生了好幾十起案件,養了字靈的書籍因為各種原因夭折,沒能寫完,書的讀者因此而成批次的自殺,無數人罹患憂鬱症,就是精神堅韌的大能,也抑鬱許久許久,不能釋懷。
好多人嚇壞了,於是才下了禁令,再不允許私人養這種小妖。
1275嘆氣:“其實養了字靈的書,絕大部分都不可能不寫完,作家都是要耗費很多心血,才能把它養活,哪裡捨得讓心愛的孩子夭折?扼殺掉那些已經有生命的角色們?不是萬不得已,大家都捨不得。”
可不是捨不得。
方若華想到王老丈,字靈在這個小時空,必然是被王老丈的文字吸引,依附在他的筆端,被他的心血滋養,慢慢成長,令老丈書中的角色活了。
字靈只是本能行事,卻讓王老丈死去了也放不下他的那些書稿。
如此一想,這還真是一種很危險的小妖,可但凡是愛寫作的人,哪個能抵擋得住它的魅力?誰不想辛辛苦苦創作出來,心愛的文章變成活的?
想想吧,我們筆下的主角,擁有自己的生命,多麼的神奇?
小心翼翼把‘字靈’塞回新買的一個養寵瓶,打算妖寵們捉完了都給聖德門送回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