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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眼力,不會撿漏,幹文玩還有什麼意思?這些年,你到處坑蒙拐騙,撿那些敗家子的漏,幹得還少了?怎麼,土埋到脖子了,想當好人了?你當好人就自己當去,你又不是拿不出100萬,幹嘛拿我的錢做好人?”
“什麼叫拿你的錢做好人?我是給你們撮合一樁生意,你感謝我還來不及呢。”高士新反駁道。
“什麼生意?”蔡梅林道,“我出100萬,結果小李只是把石頭借給我,我也不能轉手。這石頭吃又不能吃,聞著也沒香味,我拿著幹什麼用?”
“你拿來當鴻寶齋的鎮店之寶,不行?”高士新不慌不忙地說出了他的謎底。
“鎮店之寶?”蔡梅林眉毛一下子舒展開來,這回算是真心地笑起來了,“不錯不錯,不愧是大教授,這個主意算是出到點子上了。小李,怎麼樣,就照高老頭說的,我借給你100萬去開飯館,不計利息。你呢,把這對大紅袍押在我這裡,我就把它擺到大堂裡,馬馬虎虎地可以當個鎮店之寶。你啥時候還我錢,我啥時候還你大紅袍,你看如何?”
一家文玩店,沒幾件稀世珍品作為鎮店之寶,是顯不出檔次的。鎮店之寶這種東西,一是價值極高,二是店家輕易不會出手,從財務角度來說,是極其浪費流動資金的資產。但擁有鎮店之寶也有好處,那就是能夠吸引到更多前來獵奇的顧客,同時能夠給顧客一種心理暗示,認為這家店的商品都具有這樣的檔次,從而能夠提高商品的售價,對文玩店來說是非常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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