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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71遊歷英倫三島;訪泰福德的希普利主教;開始寫自傳。
1772當選法蘭西皇家科學院“外國會員”;避雷針尖頭、鈍頭之爭。
1773發表《普魯士王之敕令》;《電學實驗與觀察》法文版出版;做用油平海浪實驗;研究感冒病因。
1774“赫金森信札”事發,被解除北美郵政總代理之職;結識並介紹托馬斯·潘恩赴美;開始和幾方面英國政要共同作調和英美矛盾的努力;第5版(最後一版)《電學實驗與觀察》出版;用油平息海浪的實驗報告發表;妻子黛博勒逝世。
1775向英呈交《調回駐波士頓駐軍的方案》,遭到拒絕;返回費城,途中研究海灣海流;當選北美殖民地第二次大陸會議代表;擔任賓州治安委員會委員;和潘恩共同起草賓州憲法;和兒子、加洛維分道揚鑣。
1776參加起草《獨立宣言》,宣言透過後,任美利堅合眾國郵政總長;當選賓州制憲委員會主席;參加同英國將領豪的會談;奉大陸會議派遣出使法國,途中研究海灣海流。
1777繼續從事電學研究。
1778締結《美法友好通商條約》和《美法同盟條約》;同伏爾泰會見;發表關於北極光的論文。
1779受命任駐法全權大使;出版《政治、哲學論文雜集》;發表改革了的字母表。
1780德文版選集(三卷)出版;發明雙光眼鏡;研究空氣溼度。
1781成為波士頓的“美洲科學藝術學會”會員。
1783英美締結《巴黎和約》,英國承認北美13州獨立;入選愛丁堡皇家學會會員。
1784發表《移居美國須知》、《評北美洲野蠻人》。
1785返美;當選賓州州長(1785—1787年三年連任);發明高架取書器;重續自傳(1785—1786年)。
1787參加聯邦憲法會議,促成憲法透過;“政治研討學會”成立,擔任會長;擔任“賓夕法尼亞促進廢奴協會”主席。
1788退出政治生活,立遺囑。
1789撰寫《關於奴隸貿易》。
1790逝世於費城(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