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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慈一言不發的站在門口,眼神冰冷,不置可否。
“我問你,侯宏昌確實撞死了人家孩子不錯,但是罪該當死嗎?中國哪條法律規定交通事故要賠命了?就算某種嚴重駕駛失誤造成特大交通事故,要殺要剮那也是國家的事,不管喂槍子兒還是打針劑,那都是高院判決了法警執行了才算數。”韓越不屑的哼了一聲,說:“要是人人都跑去當佐羅,這世界早亂套了。國家是什麼?國家是一架龐大的機器,法律是運轉這個機器的規則,是一種限制,是人人都必須遵守的東西。沒人能越過法律的位置來懲惡揚善,沒人有這種權力!你以為現代社會里還有武俠小說中的大俠存在啊?天真了吧你。”
相對於韓二少平時的火爆脾氣來說,這番話雖然難聽,卻已經大大難得了。要按他平時的個性,這時候張口就罵抬腳就踹都有可能。
這還是看在面前的人是楚慈的份上。要是換做他爸,或者是他大哥,說不定韓越此時已經在敲桌子甩臉色了。
楚慈聽了他這番話,靜了幾秒鐘,隨後竟然笑了一下。
這個笑容裡沒什麼真正的笑意,反而有種諷刺和涼薄的味道。不過楚慈是很少笑的,大多數時候他都面無表情,偶爾笑一次特別稀罕,韓越忍不住就盯著他看,問:“你笑什麼?”
“我笑你。”楚慈淡淡的道,“我笑你到現在都不知道侯宏昌為什麼必須死。”
韓越第一個反應就是我靠,老子剛才真不應該跟他發火,聽說抑鬱症嚴重了還有自殺傾向?
“的確中國沒有哪條法律規定交通事故要判極刑,但是侯宏昌酒後駕駛,罔顧人命,事後一意推卸法律責任,甚至將被他撞死的孩子的生命踩在腳下任意踐踏……他所犯下的罪行不僅僅是撞死了一個孩子,而是他完全打破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作為一個共和國所賴以依存的憲法的權威和尊嚴!”
楚慈的語氣不重,但是極度凜冽,韓越一時竟然說不出話來。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三十三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世界人權宣言第三條規定,人類享有生存的權利、自由的權利、保障人身安全的權利。刑法第十四條規定,明知道自己的行為會引起危害社會的後果,卻希望並放任這種危害發生,屬於性質惡劣的故意犯罪。”
楚慈頓了頓,望向韓越的目光帶著微微的鄙薄和輕蔑。
“酒後駕駛導致交通肇事,這當然罪不至死。但是侯宏昌將自己的特權置於普通民眾的最高生命權之上,這種行為的性質屬於違憲。這種違反普世價值和人權憲政的罪行,足夠他死一千次都不夠!”
韓越直覺他說的每一個字都沒錯,但是這種直覺又讓他心裡微微發緊,從脊椎上竄起一股森冷冰涼的寒意。
他沉默了一會兒,低聲說:“……某些階層的人不會認同這個觀點的。”
楚慈一言不發的看了他一眼,轉身大步走出客廳,重重關上了書房的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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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這場爭吵,楚慈跟韓越冷戰了半個多月。
實際上冷戰也只是楚慈單方面的而已,因為韓越該幹什麼幹什麼,一點都沒耽誤。平時楚慈就冷冷的,冷戰時期不過更寡言少語一些,韓越那粗糙的痞子神經壓根就沒覺得有什麼異常。
再說韓越最近也忙。雖然處裡沒什麼事情需要他親自解決,但是侯宏昌被殺事件需要幾個家族聯合起來出力幫忙。韓家老大基本是不頂用的,不論大小事都只能依靠韓越。
另外一件事就是把韓強安排到軍需處去。韓老司令和韓越兩人的面子加起來,足夠讓他在軍需處得個既有油水又清閒的體面位置,但是司令夫人並不滿足於此。按她的話說,韓家並不缺錢,也並不缺體面,韓強這麼大一個兒子了,怎麼能不給他安排個有實權的地位?
為這“有實權”三個字,韓越簡直暴躁不已,幾次回家去跟他媽瞪眼睛拍桌子。要知道他在軍隊混到“有實權”這個地位可是足足花了十年,而且是第一線上出生入死的十年,中間充斥了多少血汗簡直一言難盡。現在司令夫人輕飄飄一句話,就要把韓強安排到又有地位又有實權的位置上去,談何容易啊?
因此韓越這段時間以來心情極度惡劣,就像個點著火的炮仗,隨時都可能爆發。
他從小接受的教育就是男人在外邊的事情,絕對不能帶回家來跟女人抱怨,所以這段時間在家一直陰沉個臉,最多站在視窗一根根抽菸。幸虧楚慈這段時間比平常還寡言少語,有時一整天都不說一句話,家裡安安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