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受約束提示您:看後求收藏(奇妙書庫www.qmshu.tw),接著再看更方便。
這樣一個與世無爭的佛門弟子,突然“頓悟”,明白了自己也有著作權,自己享有的權利也是不能由人任意踐踏的。
於是,他要起來反抗:“我要到人民日報門前去化緣,到省委門前打官司。就是有坐牢的危險,我也一定要告!”
看來,釋延王和尚確實被逼急了。
惹他發怒的是這樣一連串侵權事件:
本來,這部電視劇是由少林寺與鄭州電視臺合拍的,雙方簽訂了協議書,法人代表也在上面簽了字。但是,電視臺後來不經少林寺同意便單方面撕毀合同,與另一家影視公司合作拍攝,而把少林寺一腳踢開。
本來按照協議這部電視劇應由少林武僧們來演出,可是電視臺卻把武僧們撇到一邊兒,另外找了一撥人馬來演出。演員們對少林武僧也不尊重,在山上拍戲的時候對武僧們說:“你們少林寺的功夫是花架子。”
這就把武僧們激怒了。
武僧們早就看出這些演員沒有武林真功,好好的劇本就要被這些人糟塌了。於是就忿忿不平地說:“乾脆,咱們文戲武戲一起來,看誰上鏡頭最合適!”
說是這麼說,畢竟沒有動武,佛門寬大為懷,作出了忍讓。
然而,侵權者得寸進尺,似乎以為佛門可以任人欺弄。電視劇的外景拍攝完畢後,導演通知編劇釋延王到北京看後期製作。釋延王急如星火從嵩山趕到北京,等了十幾天卻不見導演人影。他孤零零一個人踟躕街頭,不小心還被汽車撞了。花了錢,又受了傷,卻不知導演在何處,這使他心中產生一種被侮辱的感覺。他感嘆道:我雖為出家人,也是一個公民啊!
更令人不可思議的事情發生了:當這部電視連續劇即將公開播放的時候,鄭州廣播電視報於9月3日刊登訊息《武術節際<少林武僧>真功見當年風采,獻禮情摯市電視臺拍片寫今日豪情》。這則訊息竟然撒下彌天大謊,說“編劇是鄭州電視臺的牛傳軍”。
忍無可忍,釋延王終於發出了在心中淤積已久的呼喊:“我要告狀!”
他告到了河南省版權局。
版權局把導演牛傳軍叫來當場作出調解。
牛傳軍對釋延王說:“那是記者寫錯了,我本人事先不知道。”說著又當場書寫了一份宣告:《少林武僧》編劇掛名一事,我本人完全退出。編劇為釋延王。
在一份備忘錄上,釋延王和牛傳軍親筆簽了字,又加蓋了河南省版權局的公章。
應當說,事情至此可以告一段落。
然而,當釋延王到鄭州廣播電視報報社見到那篇失實報道的作者席明、李春陽時,發現自己又受騙了。原來,那則訊息就是在牛傳軍的授意下寫的。在牛傳軍送給作者的電視分鏡頭劇本上,就明明寫著編劇是牛傳軍!而且,鄭州電視臺對牛傳軍竊取編劇署名的侵權行為也在一定程度上“採取了縱容的態度”。
釋延王斷沒想到自己會這樣一而再、再而三地被愚弄,被欺騙,而且這種欺騙和愚弄竟然還當著版權局同志的面在進行。
他雙手合掌,默默向佛祖祈禱:原諒我的大逆不道吧。我實在不能再忍、再讓了。我要到全國各地化緣,一定打贏這場官司。我不怕被逐出少林寺,也不怕坐牢。
他鄭重要求,在這場著作權糾紛解決之前,鄭州電視臺不得播出電視劇《少林武僧》。否則,一切後果均由電視臺承擔。
電視臺真的就沒敢播放。
電視劇遲遲不得播放,社會壓力很大。因為這部電視劇播放之前,河南省的大報小報幾乎都作了宣傳,成為群眾議論的一個熱點。眼看國際武術節就要閉幕,再播不出來,還談得上什麼“獻禮”? 電子書 分享網站
“我要告狀!”(7)
夜半十二點,鄭州電視臺派來的人連夜登上嵩山,敲開了少林寺的山門,找到寺裡的主持,請求說:“這件事上上下下都很關心,這樣拖下去不是個辦法。無論如何,勸你的徒弟別再鬧了,讓我們把它播了吧。”
談判一直持續到凌晨三點。
釋延王根據少林寺主持和少林寺管委會負責人的建議,為了在國際少林武術節期間更好地宣傳少林寺,同意鄭州電視臺播出此劇。但是“一切法律問題日後還要說清楚。”
《少林武僧》趕在國際少林武術節的最後一天終於播出了,編劇署名也恢復了本來面目。儘管圍繞該劇產生的版權糾紛並沒有完全解決,但由它掀起的一場軒然大波已告訴世人:作者是作品的主人。
作者的這個主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