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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更加有可能會成為學校殺雞儆猴的物件。
“想幹嘛?打劫?要錢沒有,要命一條”我眉尖高挑的問道。
“不要錢,也不要命,只要看看那封信就好了”不知道是誰,膽子還挺大的。
“憲法第四十條:公民的通訊自由和通訊秘密受法律的保護。除因國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機關或者檢查機關依照法律規定的程式對通訊進行檢查外,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訊自由和通訊秘密;民法第一百五十條:對未經他人同意,擅自公佈他人隱私材料,或者以書面、口頭方式宣言他人隱私,致使他人名譽收到損害,按照侵害他人名譽權處理;刑法第二百五十二條:隱匿,譭棄,或者非法拆開他人信件,侵犯公民通訊自由權利,情節嚴重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怎麼樣,還要我繼續說下去嗎?”快速的說完了這幾條律法後,我抬起頭微笑的看著身邊緊緊擁觸的同學們,等待著他們的答案。
“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有這麼嚴重嗎?”好奇心褪去,取而代之的一副不知所措的表情。
我一本正經的點了點頭,但是,嘴角卻忍不住輕輕抽搐了一下,其實,我說的這些律法條款都有一個前提,那就是必須是已成年,所以,這些對他們其實並沒太大的約束力,之所以說這些條款,主要是因為這些聽起來比較具有威懾力而已,當然了,約束他們的條款還是有的,那就是‘有關未成年犯罪條律’,不過,立海大的校風還算不錯,應該用不上。
“切,有那麼誇張嗎?不就是一封情書嗎?”切原囂張的聲音在人群后響起。
“可是,這也屬於隱私權啊”我一臉平靜的反駁道。
“但是,夏夜桑,好酷,好像律師一樣”一聲充滿崇拜的聲音在人群中響起。
“哈?”我不明白怎麼會有人突然冒出這麼一句。
“是啊是啊,夏夜桑將來準備當律師嗎?”
“嗯嗯,乾脆我大學也選修法學系好了”
“沒錯,聽說律師挺賺錢的”
……
教室再次開始熱鬧起來,卻無關隱私問題,而圍在我身邊的人也都慢慢的散開,我慶幸的同時也覺得好笑,這話題也變的太快了?前一秒還在討論情書問題,後一秒就成了律師問題,甚至將來的職業,中間也相差太遠了吧。
“璃,你轉移話題的能力真夠厲害啊”旎影悄悄的朝我豎起了拇指。
我無奈的瞟了她一眼,然後勾了勾手指,示意她附耳過來,她乖乖的照做。
“你有看到是誰送的嗎?”我小聲的問道。
“唔嗯”她搖了搖頭,“早上一來就看到放在你桌子上了,再說,你幹嘛問我啊,直接看一下信不就好了”她不解的說道。
“我還以為你看到了呢,不過,我大概也能猜得出是誰”語氣充滿了無奈,原來今天早上詡訪在例會上歉意的眼神竟然是這個意思,也真難為他了,只是,天源,我到底該怎麼做你才會死心呢。
“天源清蓮?”旎影在我耳邊輕聲的說出了答案。
我沒有否認的點了點頭。
“還真是有些棘手呢,他明明都已經知道你的心思了,卻還不放棄,說實話,我都有些佩服這孩子了”旎影趴在我桌子上,開著玩笑道。
“唉,我也挺佩服他,不管了,兵來將擋,水來土掩吧”語氣中的無奈只要不是個聾子誰都能聽出來。
“只能這樣了”她贊同道,然後再次問道:“信你打算什麼時候看啊?”
“中午吧,去高等部圖書館,那裡沒什麼熟人”
“哦,對了,你是學生會成員,可以去高等部呢,真是便利啊,帶上我吧”
“一個人的話應該沒問題”
“說好了?”
“知…道…了”
雖然不少人被我說的那些律法給嚇到,但是,還是有不少人根本就不當回事,圍著我,將死纏爛打的功夫發揮到了極致,不過,似乎都沒什麼效果。
午休的鈴聲剛一響起,我和旎影就拿上便當,在所有人都沒反應過來的時候直衝出教室,不止為了躲避同班同學的糾纏,也為了逃避學校新聞部的糾纏,我毫不懷疑,一個上午時間,關於我在學校收到花的事情,肯定已經是無人不知,無人不曉了,而我們學校的新聞部部員堪比職業狗仔隊,所以,絕對不能被他們給纏上。
還好,逃亡還算順利,雖然遇到了一個新聞部的部員正拿著相機到處找著什麼,但是,被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