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冤枉 (第3/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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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識也不是一年兩年了,你的性格我還不清楚嗎?雖說以往我和你也有些矛盾,可那些不都是為了你好嗎?”
“今天的事你騙得了別人,可是騙不了我,其他不說,單從你身上的傷勢以及現場留下的痕跡來看,你真的以為我會相信是區區一隻野貓就能鬧騰出來的嗎?好了,為了保護好土司府的文物,我希望你能把實話告訴給我。”
略微考慮了一下,王老五打定了主意,於是他把昨天晚上發生在自己身上的事情原原本本的說了出來。
當然,有關於那團詭異的白影王老五沒有據實相告,畢竟對於像宋書記這樣的共產黨員,奉行的是馬克思主義毛澤東思想的唯物辯證的科學方法,又如何會相信他嘴裡不著邊的鬼話,與其自找煩惱,不如點到為止的好。
等著王老五把詳細的經過說完,宋書記的臉色都變了曬,瞪著一雙不大的眼珠,好半天沒說出一句話來。
宋書記目瞪口呆的樣子是有些滑稽,不過王老五半點取笑的意思都沒有,因為他知道這件事若非是自己親身經歷過的,換做從旁人嘴裡說出,信不信先暫且放在一邊,最起碼他也會驚訝萬分的。
好一會兒的時間宋書記才從驚愕中恢復了過來,他看著王老五似有不太肯定的問道:“老五,這件事可開不得玩笑,作為村裡的書記,我要你認真的回答我,事情真向你說的那樣嗎?”
王老五一本正經的點了點頭回道:“宋書記,我的性格你是知道的,雖然脾氣是暴了點,但對你我可是從來沒說過假話的,這麼重要的事情,我怎麼可能編瞎話來騙你,你不相信的話,你看這是什麼東西?”說著話,王老五從口袋中掏出了那根鬣貓的尖趾,放在了宋書記的手中。
尖趾是王老五從鬣貓的利爪上砍下來的,雖然經過了一夜的時間,但是上面還留有新鮮的血跡。
宋書記拿著尖趾仔細端詳了一下,隨後他臉色大變焦急的喊道:“糟了,孫主任還不知道這件事情,萬一她出個什麼好歹那可怎麼辦?”說完他轉身就要朝土司府的方向跑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