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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別早上給我打電話。”掛機前,我嚴正強調著自己最後的聯絡底線。
再給馬克打個電話:“有時間嗎?下午陪我買電腦去。”
馬克說:“車車,您要進步了,我支援,我那兩臺筆記本呢,你先拿一臺用,學會了再買。”
我說:“這不合適吧?”
馬克說:“這有什麼不合適啊,給哥們香一個就行。”
我說:“操,我叫你香十個,你給我十臺電腦。”
馬克對我確實不錯,雖然嘴上貧點,老找點豆腐吃。其實他還是很在意我這個朋友的。我應該是他為數不多的不鑽被窩玩過家家的女性朋友。文青說他們是臭狗屎,但我也離不開臭狗屎給我的友情。一個人在北京,我需要朋友。
想想也該給在廣州工作的老媽打個電話了。我告訴她我學電腦呢。我媽高興地說:“早該學了,要不來廣州吧。”我說:“再說吧,那地方的鳥語我聽不了。”老媽著嘆氣說:“你到我身邊我就省心了。”
不是我不喜歡太陽,而是我不習慣白天。書包 網 。 想看書來
跌傷的青春2(3)
不是我喜歡夜晚,而是我習慣了黑暗。
唱完晚上10點場,我坐在吧檯喝酒。我問王華:“你丫不是說有個巨帥的歌手嗎?”王華說:“今兒沒來。”給馬克打個電話問他在哪發浪,如果沒活動我就要回去睡覺了。馬克說:“你過馮胖子這兒來,我有一哥們跟這兒喝酒呢。”
我在無數個夜晚走進馮胖子的月半灣酒吧,除了每次瞅著門口的燈牌顏色醜陋外,就是覺得酒吧內的人都特別難看。因為燈光,也因為酒。馬克他們在喝酒。看見我馬克問:“來了您了!怎麼喝?”
我說:“不喝,沒勁兒。”
馬克貧著:“別介,跟哥們的哥們走一個。”
我拿起瓶子對馬克的哥們說:“走一個。”
這個男人才抬起頭,我驚了,操!這,這,這也太帥了吧!雖然酒吧的光線不行,但我可以肯定,這個男人長得太好看了。就是好看。非常好看。他拿起酒瓶和我碰了一下,沒喝,放下了。說了句,我點的歌。我拿著酒瓶傻站著目送他走上舞臺,嗯,個子不低,最少有1米78,上身的休閒皮衣立領收腰,下身的黑色西褲顯得雙腿修長。靠!我被電到了!就是這個感覺,媽的,我要的男人就是這個樣子。長得帥不說,穿衣服的品位也完全是我喜歡的那種!怎麼辦?我莫非一見鍾情了?
馬克跟我說話,我沒聽見。我聽他唱歌。一首《Something Only Love Can Do》唱得絕了,音色乾淨溫柔,每一句裡都流淌著感情。一點不做作。他坐在高腳凳上拿著手麥,完全不看螢幕,節奏進出毫無差錯。這首歌我聽過很多男歌手和樂隊唱過各種版本,可以肯定地說,真的,他真的是我聽過唱得最好聽的了。簡直就是專業。我忽然覺得自己在劫難逃,那男人璀璨的皮囊猶如被清晨陽光照射的半片鳥羽,空靈美豔到不可方物,我就這樣被俘獲了,沒有一絲一毫選擇的餘地。從進酒吧到他唱完這首《Something Only Love Can Do》一共五分鐘。五分鐘,我想,我愛上這個男人了。為什麼?Something Only Love Can Do,有些事情只有愛才能做到。
掌聲很暴力,我感覺酒吧的姑娘們眼睛裡都著了火。人比人得死,貨比貨得扔啊!馬克夠帥了吧?那這個就是巨帥了!宇宙超級無敵的帥!我說的。酒吧那些男的都沒法看了,什麼玩意啊!馮胖子挺著個啤酒肚樂呵呵地過來了。
“哥們,隨便喝,我請。”
我太瞭解馮胖子了,他那是想拉攏人家在他這唱歌。就像當初我一首《Big Big World》一樣。馮胖子又是上煙又是開酒又是掏名片,畢恭畢敬地猶如孝敬他二大爺一般。他們說什麼我也是心不在焉,我不知道我應該說什麼,突然發現自己有點冒傻氣兒,嘴也不利索了。就是傻看著他,傻喝酒。不行,我這都出來半晚上了,也不知道妝花了沒,應該去廁所補個妝了。廁所沒人,我就覺著拿口紅的手不聽使喚瞎抖。
深呼吸,對著鏡子微笑,“你好,我是車車。”
不行,有點裝逼的感覺,換!
“你好,我是車車,交個朋友。”
還不行,“嗨!哥們兒,我叫車車,我他媽看上你了。”
嗯,就這麼著。
從廁所出來,只見馬克、紅蕾和馮胖子他們仨在喝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