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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草原一百多年的時間,若是連個草原王都控制不住,那麼鬱金香家幾代公爵都可以抹脖子去自殺了!草原人入侵,如果不是鬱金香家暗中故意推動的,我老皮特把腦袋割下來給你當球踢!
還有,若是之前我還有些看不清的話,可當我知道,這位女公爵居然把西北要塞都給騰了出來……那麼我若是還想不明白,我這幾十年就白活了!
再加上她對待帕寧那兩個師團的雷神之鞭的態度……嘿!”
皮特忽然眼皮一垂:“我忽然想起了昔年的一件有意思的事情。”
“哦?什麼事?”
皮特沉吟了一下,緩緩道:“大約是十年前吧,那個時候,前任鬱金香公爵還在,有一年,老公爵帶著這位小姐去帝都皇宮之中赴宴,當時馬爾希陛下剛繼位不久,需要鬱金香家的大力支援,所以對這位小姐可謂是極好的。以堂堂陛下之尊,對一個不滿十歲的小姑娘開口必稱姑姑。這已經是拉下了臉面來了。
一次晚宴之後,陛下偶爾聽說這位小姐最近在學習騎馬,就下令派人從皇宮之中挑選了一匹最好的駿馬來,要作為禮物送給這位鬱金香家的大小姐。
那位大小姐當時年紀還小,那匹馬麼,又性子暴烈了些,所以騎了幾次,都沒有能騎上去。
當時公爵大人和馬爾希陛下就在一旁笑,然後問這位大小姐,說,你騎不上這匹馬,該如何?
弗裡茨老頭,你猜,這位大小姐是怎麼回答的?”
弗裡茨總督皺眉:“怎麼說的?”
皮特緩緩吐了口氣:“我記得清清楚楚,當時……我就站在馬爾希陛下身邊伺候,而那位大小姐,側頭想了一下,就很認真的說:既然不能騎,就殺了!”
弗裡茨總督沒說話,但是藏在袖子裡的手,卻悄悄的捏緊了幾分。
老皮特繼續道:“聽到這個答案,陛下和公爵大人都有些神色驚訝,就問她,為什麼會這麼想。
這位大小姐說:馬既然不聽話,就該用鞭子抽它。抽到它聽話為止。可這匹馬既然是在皇宮之中,想來宮廷裡的馬師應該是馴服過的,該抽也抽過了,依然馴服不了它,那就沒有什麼好說的了。馬就是用來給人騎乘的,可既然沒法騎乘,那麼再神駿的馬,也都失去了存在的價值。一匹不能讓人騎的千里馬,還不如一匹能讓人騎的駑馬有用,不如殺之!”
弗裡茨臉色有些凝重:“小小年紀。殺伐決斷!”
頓了頓,弗裡茨皺眉:“後來呢?”
皮特苦笑:“當時,老公爵的臉色就有些不好看,然後當場斥責了這位大小姐,並且說,這匹馬就交給你,給你一百天時間,你每天就負責照顧這匹馬,負責馴服這匹馬!”
“哦?”弗裡茨總督點頭:“看來老公爵大人也看出了這位大小姐心中殺性重了些。要磨磨她的性子。嗯,這倒是符合老公爵大人一貫做事的風格。”
“不錯,老公爵大人就是這麼想的。”皮特苦笑道:“但接下來的事情,卻更叫我心中……”
“後來?有發生了什麼?”
“接下來的三個月時間。那位鬱金香家的大小姐都住在皇宮之中,每日都是我親自伺候她的起居。這也是馬爾希陛下交待我做的,以表示對鬱金香家的禮重。這一百天的時間裡,這位大小姐倒是真的每日都親自照料這匹馬。親手餵養,洗刷,馴馬。絲毫不辭勞苦。也從來沒有抱怨過一句,這番毅力,就連宮廷之中的馬師都欽佩得很。她是何等出身,每日伺候一匹畜生,甚至就連馬廄都是自己親手打掃,弄的滿身臭烘烘的馬糞也絲毫沒有一句怨言。
小小年紀,這番心性,這份毅力,還能這麼沉得住氣,沉得住心……實在是叫人心中震驚!”
弗裡茨沉吟了一下,問道:“這麼說……這位大小姐,最後一定將這匹烈馬馴服了?”
“……”皮特沉默了會兒,緩緩道:“第一百天的時候,這位大小姐親手給馬喂料,然後洗刷,又親手打掃了馬廄。就如同之前的九十九天裡每天做的事情一樣,一絲不苟的全部完成了。然後……她做了一件事情。”
“什麼?”弗裡茨彷彿猜到了什麼,眼角一跳!
“她……拔出劍來,一劍把馬頭斬了下來!”
弗裡茨臉色一僵!沉默了會兒,才吐了口氣:“……為什麼?”
皮特拿起桌上的酒壺,也沒用杯子,對著壺口大喝了一口,擦了擦嘴角,苦笑道:“當時我就在身邊,看見她殺馬,已經傻了。沒等我反應過來,馬頭已經被她斬下,鮮血噴了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