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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可比石斧好用多了!”
接下來,陳旭開始掏出黑曜石刀,小心地將整張鹿皮切割下來。
相比於羚羊皮,麋鹿的皮更加厚實,雖然黑曜石刀很鋒利,但跟真正的匕首比起來,還是要差很多。
花費了將近二十分鐘,他才把整張麋鹿皮完整地剝下來。
撐開後,整張皮都是油量的棕黃色,異常美麗。
“怪不得這麼多偷獵者肯敢冒著犯法的危險獵殺它,相信它會變成一間非常漂亮的外衣!”
陳旭嘿嘿一笑。
剩下的鹿角,他用的方法就比較簡單粗暴了。
挑了一根形狀比較好的右角,他就拿起一塊兒巨石,對著角根就是一頓猛砸。
鹿角的骨密度明顯要比腿骨大很多,非常結實。
陳旭足足砸了十幾下,才把它弄斷。
它通體呈灰黑色,長約二十多厘米,有兩根手指粗細,在角尖三分之一處,還有一根略細的分叉。
兩根尖角都非常尖銳,反手一握,角尖衝下,弧度跟尼泊爾軍刀差不多。
“666,我頭上有犄角,犄角~”
“麋鹿:尼瑪,生前被吃,死後還要被分屍!”
“臥槽,要用這角暴菊,那可就爽歪歪了!”
弄完了鹿角,陳旭看了看周圍的天色,“已經傍晚了,太陽馬上就要落山了,我們得趕快抓緊時間下山!”
所謂上山容易下山難,神農架的山上全是石子,非常滑,一不小心,很容易摔倒滾下去。
為此,他特意找了一根枯木,當做登山仗,用來隨時剎住步伐。
就這樣,一路下山,天色越來越黑,他立刻開啟了夜視模式。
就在陳旭剛穿過一片叢林的時候,前方,灌木叢內,兩團明亮的藍光,一下令他背脊一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