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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就是花菲自己選的,不知道他會怎麼想。
這話起來就有長了。
花菲自從“詐死”之後,便開始考慮一個十分現實的問題——身為“花太醫的兄弟”,好歹也算官宦人家,就算家道中落也不可能身邊沒有一個小廝跟著伺候——總不能什麼事情都是自己親自動手吧?這就是官家的做派——死要面子!自己向來是獨來獨往的,如今為了不讓別人起疑,也只好趕緊找個孩兒回來充門面了——而且要做到不讓人能查出任何底細。
想到就做,於是他就開始半夜三更地往乞丐窩裡跑,想從那裡挑個合適的,因為只有在乞丐堆裡,失蹤個把男孩子才不會引人注意——雖然男孩子天生比女娃低等,到底是女子十月懷胎所生,如果家裡突然少了個男娃兒肯定要報官抓人販子,何況人為地使母子分離,花菲也做不出來這種狠心沒良的事情。乞丐窩裡男孩子不少,但花菲也不是什麼年齡段的都看,他只挑十歲上下的男童來觀察——之所以選這個年齡段的男孩子,是因為這個年齡的小男孩兒,身處乞丐窩裡,受盡世態炎涼,但還可能保有一顆童心,而且嚇得住。如果比這個年齡再大些,受到周圍環境的影響,這些小乞丐難免就會變得憤世嫉俗或者自暴自棄,沒有培養的價值,如果比這個年齡再小些,卻又做不什麼事,他要是弄回去,誰伺候誰這可就難說的很了!他畢竟是來找奴才使喚的,不是來找老太爺回去供著的!
想到自己做藥沒人試的辛苦,花菲在挑選的標準又加了一條,而且被認為是最關鍵的一條,那就是——樣貌怎樣無所謂(乞丐嘛,個個都是灰頭土臉、營養不良的,能指望好看到哪兒去?),談吐如何不計較(吃都吃不飽,還有那閒功夫去講禮貌?),身板兒卻是絕對要結實!別誤會,這個結實不是指外表,而是指本質,就是說,能不能經得起他那些千奇百怪的藥丸的考驗!乞丐窩裡的孩子平時連吃都吃不飽,當然沒可能有長的五大三粗的,真有個別吃什麼都長個兒的也早就投軍吃餉去了,哪裡還會窩在乞丐堆裡過吃不飽、穿不暖的日子?
花菲的要求在他本人看來,是不高,照理說,也應該是一抓一大把的,可惜世事無絕對,他的“海選”倒是順利,基本上每個地方都能相中幾個目標,臨到了“精挑”的時候,卻出了茬子。那些筋骨不錯的孩子,看他掏出身上揣的一把烏漆抹黑的藥丸,還拼命鼓動著他們往肚子裡吞,個個都打了退堂鼓。有那旁邊看著的老乞丐更是大聲斥責他不把他們當人看,聲言:他們雖然餓著肚子,不過也沒到餓得發昏的地步,又不是傻子,誰都知道不能隨便拿一個滿臉不懷好意的人的東西吃,何況還是不知道什麼功效的藥丸。雖然做乞丐是很沒尊嚴,很辛苦,但他們可還不想死!
一連“拜訪”十幾個破廟、草棚、牆角根兒,就在花菲幾乎要打退堂鼓的時候,終於被他撞到個傻不愣登不怕死的小鬼頭,餓昏了頭的後果就是二話不說,抓了藥丸就吞——這個孩子就是豆蔻,是花菲後來翻了醫術,閉著眼睛隨便指了個藥材名起的(由此可見,他實在是沒有起名字的天賦)。花菲當時見了,自然歡喜得很,趕緊“拐”回來洗乾淨擱在身邊充門面,雖然笨是笨了點,但非常聽話,做事也很有耐性,花菲平時就讓他乾點粗活兒:扛扛東西扇扇爐子,搗搗藥材磨磨粉,偶爾還可以實驗一下花菲的新藥,對花菲來說,“拐”到這麼個孩子,實在是件很得意的事情——不花分文,又聽話,還“耐用”。
蕭文看那孩子額頭抵著地,半天沒抬身,不禁又是暗暗嘆了口氣:“快起來吧,香薷,看賞。”自從秋住嫁人之後,香薷,茱萸和藕生便成了他的心腹小廝,除了藕生是日常負責照顧小郡主的,香薷和茱萸平日都是跟在他的身邊。
香薷聽他吩咐,忙從旁而出,從袖籠裡拿出個紅包,塞到豆蔻手裡。
豆蔻看看他,忙轉過臉去看花菲,見花菲沒什麼表情,可才相處沒多少時候卻對自己很溫和的採珂卻朝自己又比畫著,眨了眨眼,回過頭,怯聲道:“……恩……謝……謝謝……”
蕭文看在眼裡,心裡大定,對於豆蔻的笨拙並不介意,和顏悅色地說:“公主府邸規矩森嚴,有什麼不明白的地方,你要多問問採珂。不過,你放心,我不是偏短護私的人,如果採珂、或者府裡的其他奴才要是怠慢你家主子,或者欺負你,你只管來跟我說,我會主持公道的。”
豆蔻有聽沒有懂,愣了半天,忽然道:“我們花爺很厲害的,欺負花爺的人都會肚子疼,所以,沒人敢欺負花爺的。”
蕭文只當他是在冒傻氣,並沒在意,笑著對花菲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