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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元錢,那可是一天的生活費了啊。楊帆有些良心發現,覺得這個女人心好。他回答:你有空房子嗎?蒲小桃把自己的情況如實相告。楊帆說:那麼,我去租一個單間,一月50元,我們不要床,在地上睡。蒲小桃信以為真。她開始計劃著早一點用自己低廉的工資把路費籌夠,好早一天回去,把自己交給楊帆。
每當想到這一天就要到來,蒲小桃便一個人傻痴痴地發笑。
第二十一章 不要名分
直到六月下旬,“非典”的勢頭開始退潮,派出所才把蒲小桃的身份證退還給她,允許她離開蘭州。
上火車的前一個晚上,蒲小桃仍然住在兩個月前來蘭州時居住的那家旅館。人生的巧合真是無處不在!她在門口登完記,一轉身,就看見了剛來蘭州時迫切希望看見、並且渴望他給予幫助的那個人!但是現在,她感覺看見了魔鬼,遭遇了瘟疫一般,趕緊低著頭,從旁邊躲開了。
那個人就是樂群的老情人,這個旅館的負責人,一個頭發花白的瘸子。瘸子可能已經快到要退休了,十分消瘦,背也佝僂了,衣著不是那麼整潔,但是眼睛卻滴溜溜地轉悠,他在繼續尋找獵物嗎?他的樣子十分可憐。也許,他那骯髒的嗜好已經令他妻離子散了,但是人啊,為什麼那麼難於改掉自己的惡習呢?那是上天留給的生理病態嗎?想當年,瘸子在樂群身上花掉的錢,足足夠他買一套上好的樓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