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部分 (第2/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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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眸色深沉似海,嘴唇卻血色盡失,良久,突兀地笑了一聲,一把握住她的手順勢帶倒在大紅的錦被中。又是一聲驚雷,震得床前珠簾輕晃,是同孤竹山山門前掛的那幅一樣的琉璃色。他的手撐在她散開的鬢髮旁,俯身看著她,毫無血色的雙唇勾出一貫的弧度,緊貼著她嘴角:“春宵一刻值千金,從前我總覺得這句話太俗,想在新婚夜說給你更好聽的話,今夜,卻突然覺得那些想法真是可笑,酒酒,你說的這些,以為我會相信麼?”
我想她是沒料到他會突然推倒她,以至於半晌無法反應也無法反抗。想來卿酒酒身手高強,一把推開壓在身上的公儀斐同時打他一頓也是很有可能的,從這個角度看,這場洞房花燭著實將要很精彩。但等了許久,她竟然沒有下手,只是平靜地看著頭頂的床帳。他的唇緊貼著她臉頰,也沒有進一步動作。說不相信是一回事,但我想,他終歸還是將她說的那些話放在了心上,否則不會被傷得這樣。否則就要一路親下去排除萬險地當場把洞房花燭這事給辦了。而所謂萬險,顯然不能包括兩人是親姐弟。這是命運,若未知未聞未有反抗之力,那命運終歸會是命運。
簾影微動,還是她出聲打破寂靜,神色姿態無不鎮定從容,就像他此刻並沒有與她交頸相纏,做出親密無間的模樣,就像是兩人泡了壺涼茶在鄭重談心: “我懂事以來,是在妓院裡長大,從兩歲開始習舞。妓院不比別的地方,跳得好才有飯吃,跳不好就得捱餓。兩三歲還好,除了學跳舞,也幹不了什麼別的事,等到四五歲,就得幫丫頭們做些雜事,跳得不好,不僅吃不了飯,身上的活還要加重。那時經常餓著肚子灑掃打雜洗衣服。我一直很恨跳舞。可除了跳,跳得很好,更好,沒有別的出頭之路。我六歲的時候,想的是如何才能做一個藝伎,而不用一生靠著賤賣自己過活。你六歲的時候,想的是什麼呢,阿斐?”她的聲音一直很平靜。這是我見到她話最多的一夜。
公儀斐沒有回答,她似乎也並不在意他是否回答:“八歲的時候,養父將我買了回去,我才曉得原來我也是有父母的,父親他好好活在這世上,他養得起我,卻為了一些不該我承擔的罪名放棄掉我。養父說,我是公儀家的大小姐,在族老們決定將我投進太灝河時,母親揹著他們救下了我,卻因為這個原因被父親冷落,爾後鬱郁至死。她將我藏在自以為安全的地方,沒想到最終我會淪落到妓院。唯一希望我活在這世間的人早早離開,我們的母親,我這一生都無法見她一面。”她頓了頓:“可雍瑾公主的女兒怎能成為一個藝伎,聽來是不是不可思議,但差一點,若是養父沒有找到我,這樣的事就發生了。你或許是在某家妓院裡遇到我,像買那些花娘一樣,花三千零五金買下我的第一夜,陪你做樂……”
“別說了。”公儀斐從她肩頸處抬起頭來,單手撫額,閉眼輕笑了一聲:“要麼就讓人單純地愛你,要麼就讓人單純地恨你,酒酒,你這樣,真是好沒意思。”
她的衣領有些鬆垮,淡淡看著他。我不知她這樣到底應該算是胸有成竹還是破釜沉舟,與其說這是個情緒不外露的姑娘,不如說這是個壓根沒有情緒的姑娘。良久,她輕聲道:“你還是不相信我是你的姐姐。要怎麼樣你才肯相信呢?”話畢突然從頭上拔下一枚髮簪。他慌忙伸手製止,尖銳的簪柄在他手上劃出一道極細的口子,他將她的手按在錦被裡:“滴血認親?你想得對,血液是不會騙人的。”他的唇靠近她耳側:“可萬一是真的怎麼辦。酒酒,我不會相信你是我的姐姐。你累了,好好睡吧。”
燭光將他離開的身影拉得頎長,她躺在錦被裡,手裡的金簪襯著大紅床褥,顯出一派喜色,但喜房裡已無半點人聲。她眨了眨眼睛,將沾著一點血色的金簪舉起來,半晌,緊緊握在手中。
卿酒酒說她為著權力而來,她在說謊。若僅僅是為權力,可以有其他方式,無須拿一生幸福相賠。可她選擇嫁來公儀家,這真是瘋狂,假如有一種感情能讓人如此瘋狂,那是毀滅和仇恨。大恨和大愛在某種程度都一樣,久而久之會變成信仰,若是那樣,愛和恨其實都失去本身意義。
我第一次覺得,也許他們真的是姐弟。倘若不是,她這樣欺騙他,又是為了什麼呢?
柸中雪之第三章(4)
接下來的一段記憶走馬觀花,卻讓我看到公儀家敗落的先兆。先代家主過早辭世,將偌大家業留給時年十二歲的公儀斐,由兩位叔叔輔佐。兩位叔叔各執一派勢力,要不是憚於公儀斐繼位時已與守護神千河定下血盟,得到召喚它的能力,否則,早就將這沒爹沒孃的侄子轟下了家主之位。好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