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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性的細節問題一向是很累人的,不過這兩人倒是真的有經世濟用之材。很多地方能夠提出不錯的補充意見,就這樣,由我構想,他們二人補充,段子介執筆,李一俠潤色,若有什麼地方有問題,馬上就派人去詢問學院裡的學生,再仔細思忖下筆。一直寫到第二天下午,這篇長達兩萬多字的奏章才算寫完。這篇奏章即是著名的《以鄉村合作互濟社推行青苗諸法札子》,其中詳細闡述了合作互濟社的構成、地位、作用與優點,並舉出了許多的事例進行推理分析……可以說完全是不厭其煩,因為內容也並不侷限於推行青苗法,還涉及到把一大批級別較低的散官改為職事官的問題,所以行文之際,更加註意嚴謹。另外在札子中,我提出了把兩分利減為一分利的主張。
當天晚上我即把這篇奏章遞了進去,皇帝看了,讚賞一番,賞了錦袍玉帶給我。我又請旨公開發行這篇奏章,也被恩准。
《以鄉村合作互濟社推行青苗諸法札子》很快以最快的速度印了出來,因為我這裡的針對冗官的地方主要是向階層較低且無職權白領俸米的散官們開刀,所以預料中受到的攻擊會比較小。舊黨對青苗法非議最多,而我這種措施被司馬光贊為“老成謀國之言”,而三朝老臣韓琦也多有誇獎,可以說是受到舊黨的一致支援。(舊黨們非常重視“祖宗家法”,我的札子在他們眼裡,雖然有一些改革,卻和之前常平倉的本意更加相近,在舊黨眼裡,這已經是一種勝利了。)比較不利的是,這些話很傷王安石的臉面,他對我也開始有防範之意,只是在公開場合,他還是讚揚這一篇對策是“良策”,因為我在奏摺裡也是稱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