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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笑容坦蕩,不像吃幹抹淨的樣子,心裡也有些沒底,可轉念一想,不管事情是不是他做的,總要讓他承認才行,要不然女兒的終身又沒著落啊。他正色道:“如果你們沒有苟且,妙華怎麼會衣著不整?她可是說了,從你府上回來。”
“她在我屋頂竄上竄下,弄得一身髒汙,關我什麼事?”程墨失笑,道:“我正要跟你說一聲,請令愛以後別再到我府上爬牆了,拙荊可是很生氣喲。”
蘇執打定主意,要賴上程墨,道:“五朗,這可是你的一面之詞。妙華從你府上出去,衣著凌亂,形容不堪,傳出去閨名有虧,你可不能推得一乾二淨啊。”
程墨道:“丞相這話不妥啊,我跟令愛清清白白,什麼事都沒有。”
蘇執肅然起身道:“既然五郎堅持這麼說,我只有上朝面君,請陛下定奪了。”
你要不怕丟人,隨便你。程墨道:“丞相自便。”
蘇執見程墨沒有半點情份,只好告辭。
第二天早朝,參見皇帝畢,蘇執奏道:“臣彈劾程衛尉充亂終棄,請陛下為小女做主。”
一言既口,滿朝譁然。
吳朝並沒有要求女子從一而終,也不像明清那樣把忠貞看得比性命還重,但男女之間那點事,總得雙方自願,頗有點像現代的戀愛自由。當然若一方變心,另一方死纏爛打的也有,但不多,鬧到皇帝跟前的卻是從不曾有過。
而當事人,一方是丞相千金,一方是當朝紅人,更是聞所未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