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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墨瞟了眼前的猛漢一眼,心裡驚歎居然有這麼高這麼壯的漢子,坐下如鐵塔,他背後的窗,被他一擋,光線都沒了。

喬潔上過戰場,見慣死人,本以為沒什麼能讓他不自在了,可上首的俊朗青年那平淡無波的眼睛只在他臉上轉了轉,已讓他侷促起來。他搓了搓手,道:“丞相,某冒昧前來,求能領一支兵,出塞與匈奴決一死戰。”

程墨的眼睛落在他蒲扇般的大手上,這雙手指腹虎口滿是老繭,可見喬潔日常勤練不輟。

喬潔本就侷促不安,見他深不見底的目光落在自己粗糙的大手上,順著粗糙的大手回到自己臉上,額頭便見汗了,一定是自己說錯話了,要不然程墨怎會用挑剔的眼神看他?他喃喃道:“只要能打匈奴,當一個小兵,也成。”

他在京城實在悶壞了,只要能上戰場,狠狠打兩仗,舒舒筋骨,比什麼都強。

程墨薄唇輕啟,慢條斯理道:“喬將軍想出徵匈奴?”

“是。”喬潔不敢看程墨,不自在地挪了挪身子,斗大的頭顱低著,道:“我以前曾隨冠軍侯出征匈奴,匈奴來去如飛,只有速度比他們更快,才能追上他們,只要追上他們,一般都能戰勝。冠軍侯就是這樣戰無不勝的。”

他是最初追隨霍去病的八百騎之一,可謂久經戰陣了。

程墨瞠目看他。他這裡煩惱得不行,就是找不出一個曾和匈奴打過交道,哦,實戰交鋒過的人,沒想到這人為了上戰場求告無門。

程墨來自現代,鋪天蓋地的電視劇和各種小說都把霍去病描述為戰神,他戰勝的秘訣確實是快,比來無影去如飛的匈奴還要快,只要你的軍隊能跑得比匈奴快,你就贏了。這些天,程墨一邊回憶著現代各磚家對漢匈之戰的評論,一邊翻看武帝時期對匈奴戰爭的史料,總結出一點,以精銳部隊配以良馬,一人雙騎或是一人三騎,打匈奴一個出奇不意,才能保證最大的勝算。

喬潔能說出這一句,可見他是真打過匈奴,有過總結的。

“喬將軍對匈奴地形可熟識?”就在喬潔忐忑不安,連搓大手,不敢迎視程墨意味難明的眼睛時,程墨說話了。

“呼——”喬潔鬆了一口大氣,忍不住撥出了聲,道:“略知一二,只是匈奴逃進沙漠,喬某就沒去過,難以辨識。”

匈奴是人,當然不可能真的在沙漠中生活,他們被武帝打得往北逃,越過沙漠,和烏孫做鄰居,而淪落到這一步,他們依然高仰驕傲的頭顱,國力稍有好轉,便想吞併烏孫,再次南侵。

對沒有走過的路,誰敢說自己熟悉?程墨理解地頜首,道:“某手裡還有政務需要處理,喬將軍若沒有別的事,先回去吧。”

九尺五寸的大漢再次低聲央示:“只要能讓我打匈奴,就是為一小兵我也甘願。”

實在是在京的日子太無聊了,讓人看不到希望,心生絕望,還不如砍幾個匈奴發洩發洩。這些年窩在京中,喬潔的苦悶無法排解,難得有這麼好的機會,不緊緊抓住怎麼行?

程墨心裡笑開了花,臉上卻一片雲淡風輕,奸詐得像只狐狸:“喬將軍的奏摺,程某已呈交陛下,陛下自會決斷。”

喬潔人長得糙,卻並不傻,聽懂了,趕緊起身抱拳道:“謝丞相成全。”

只要程墨肯向劉詢舉薦,他定然能得償所願。

程墨吩咐榆樹送喬潔出去,然後把雲可叫來,吩咐他查喬潔,

這一晚,糾結多日的心事有可能解決,程墨輕鬆不少,腳步也輕快了,他自己沒發覺,小丫頭華錦兒全看在眼裡,笑看程墨幾眼,抿嘴一笑,眉眼彎彎。

程墨拿起一卷竹簡開啟,道:“什麼事這麼開心?”

“阿郎有喜事了。”華錦兒露出八顆潔白如玉的牙齒,道:“前兩天好象很不開心的樣子呢。”

有嗎?程墨驚,抬眸看她,道:“我有不開心?”

前世,他在商界闖出一條路,便以喜怒不形於色著稱,直到後來雄霸富豪榜第一名,業界常常費盡心思猜測他接下來的動作,卻常常猜不到,哪怕幾個得力手下,若沒有他稍微暗示,也是無法看出他的心情,小妮子怎能知道他這幾天不開心?其實他不是不開心,只是為人選有些煩心而已,在他看來,舉止表情跟平時並無差別。

華錦兒好看的眼睛眨了眨,道:“也不是不開心啦,就是阿郎看著好象有心事,平時唇角總有一點點翹起,很小很小的一點,這幾天都沒有,我想想,有幾天了……”

小丫頭翹起蘭花指算起來,程墨卻只想照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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