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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蘭和方然很親密地聊著以前的趣事,又說起自己在國外留學的見聞。
“你要是也出國就好了,我們在一個學校讀書,也不會讓我這麼寂寞。”孫蘭說。
“我倒是想啊,但我父母不讓我出去,他們捨不得。”方然說道。“如果我出去了,也不會遇到我現在的老公了。”方然看了丁逸一眼,笑著說。“那損失可大了。”
她在外人面前,也從不掩飾自己對丁逸的好感。這也是她性格使然。
孫蘭瞄了丁逸一眼,笑著對方然說:“你還能不要這麼肉麻啊?害我起一身的雞皮疙瘩。”
兩個女人嘎嘎嘎嘎旁若無人地大笑了起來。
丁逸和孫蘭帶來的男朋友禮貌地陪著笑了幾下。
他們又聊了一些其他事,玩著骰子,誰輸了誰就要喝酒。丁逸今天手風不太順,老是輸,所以願賭服輸地喝了不少酒。孫蘭帶來的那個男孩也喝了不少。
看來今天的大趨勢是陰盛陽衰。丁逸想,坐在孫蘭旁邊的這位兄臺話也不多,兩個男人的勁頭完全被這兩個嘎嘎狂笑的女人比了下去。
以這種氣勢,這位兄臺和孫蘭在一起過生活的時候,估計他們最常用的姿勢就是女上勢。丁逸忽然不合時宜地想到了這麼個色/情的問題。
雖然孫蘭和方然贏多輸少,喝得不多,但以她們的酒量,也差不多到位了。
丁逸之前瞭解方然的酒量,不過對孫蘭酒量大小卻沒有概念。但見她臉生紅暈,美目流盼,講話也大聲了許多,想來估計也差不多了。
丁逸和孫蘭那個跑龍套的男友插不上話,兩人也沒什麼共同語言,兩人最大的任務也就只能是陪笑了。
陪笑原來也蠻累的,丁逸想。可見三/陪小姐討生活也不容易,人家是三/陪,我現在只是陪兩個女人笑笑,就覺得表情肌接近僵硬了,看來真是沒有當鴨子的潛質。
酒過了幾巡,話也說了很多,都是些沒什麼營養成份的話題,說完就忘了,當不得真的,所以丁逸抽空又想起了謝薇。
丁逸正在胡思亂想著,忽然覺得有一個物體在輕輕地擱到了自己桌下的腳面上。
丁逸正對面坐著的,正是孫蘭。丁逸忽然意識到,這應該是她的腳悄無聲息地伸了過來,神不知鬼不覺地搭在了他丁逸的腳上。
顯然這第一次的親密接觸並不是無意間碰到的,如果真的是無意碰到的,應該馬上縮回去才對,但孫蘭的這隻腳卻壓根沒有這種表示。
她在不宣而戰,偷偷進犯了丁逸的領地之後,根本沒有任何撤退的意圖,看起來反而是打算長期駐紮,與當地原住民/聯歡了。
丁逸不動聲色地攬著方然,幫她斟了一杯酒,方然顯然喝多了,頭斜靠在她的肩膀上,吃吃地笑。
“老公,等下我要再輸了你要代我喝哦。”
丁逸點頭答應,餘光看到孫蘭正和那男孩親暱地說著話。
但她的腳卻偷偷地在桌下見不得光的地方,觸到丁逸的褲腿上,也許由於丁逸的不作為,使得她的動作更加大膽,她的腳輕輕撩開了丁逸的褲腿,從他的褲管中伸了進去,曖昧地在丁逸的小腿處摩擦著。
孫蘭穿的是一條深色牛仔短褲,她裸露在外的兩條修長潔白的大腿在剛見面時就給丁逸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很是性感。
丁逸要不是本書的第一兼惟一男主角,有自重身份的考慮,恐怕早就大叫了起來:“哇!好白好直的美腿啊!”
因為他是男主角,所以要有風度,所以他就沒有忘乎所以地叫出來,這說明有時候一個人地位高了,也並不見得是一件好事,至少要照顧形象,不能隨心所欲地率性而為,使得自己的人生失去了很多的樂趣。
丁逸隱約記得方然腳下穿的是一雙露出腳趾的涼拖鞋。
此時她的拖鞋,果然鞋如其名地脫了,剩下的一隻沒有約束的腳丫,腳趾正輕巧地在丁逸的小腿上輕輕地挑逗著丁逸的肌膚。除了她和丁逸知道這一絕密情況,又有誰會在這嘈雜的酒吧裡面,去關注別人桌下有沒有兩個人的腳正在進行著親密的接觸呢?
丁逸覺得自己的身體不爭氣地有了反應,他覺得自己不應該這樣。要挺住。他對自己說,要挺住!我應該是一個在美色面前保持高尚形象的男人,所以我不能被她誘惑,所以我要挺住。
他的身體的某一部分果然聽從了他的指令,驕傲地昂起了頭,堅硬地挺了起來。
錯,現在是不能挺住。丁逸覺得自己用錯了詞。不要挺住,千萬不要挺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