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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鳴給踢到大街上要飯去。
駱千帆和胡菲菲被葛登安排去採訪一個突發事件,回來的路上路過一個小賣部,駱千帆花10塊錢買了把u型腳踏車鎖,打算送給魯鳴。
胡菲菲不明白:“小駱駱,你竟然給魯鳴送禮?真是有錢燒的。”
駱千帆說:“你以為我想送?我想找他翻一翻500塊錢的舊賬。”
駱千帆就把報社拖欠祁東線索費的事情講了:“要不是找報社報銷500塊錢線索費,我1毛錢也不願意花在魯鳴的身上。”
……
回到報社,駱千帆帶著車鎖來到魯鳴的辦公室外面,敲了敲門,魯鳴喊了聲“進”,駱千帆推門而入。魯鳴的辦公室煙霧繚繞,辣眼,差點兒把駱千帆燻出來。
魯鳴正對著電腦笑眯眯地看影片新聞,隱約聽主持人煞有介事地播送奇聞軼事:“新聞行話說得好,‘狗咬人不是新聞’,可是在我們的身邊就出現了一起‘狗咬人’的新聞,不知道什麼原因,有一大一小兩條黃狗一路追趕一位陌生的男子,從人民路一直拽到平安路,足足糾纏了一公里,終於把男子撲倒咬傷,目前男子已被送往醫院救治……”
看完了新聞,魯鳴終於抬起頭來:“你找我,什麼事?”
駱千帆急忙把車鎖遞上:“沒什麼事魯主任,你車鎖壞了,我就順便買一把送給你。”
“做賊心虛?原來真是你鎖了我的車子!”
“不不不,魯主任您誤會了!採訪回來看到有賣車鎖的,隨手買的,省得你跑一腿。”
魯鳴說:“既然不是做賊心虛,那你就是有事求我咯?”
駱千帆嘿嘿一笑:“還真有件小事請您幫忙。”
駱千帆取出祁東寫的那個收條遞給魯鳴:“這麼回事魯主任,昨天去虹城分局對接條口,虹東分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