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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痛快!痛快!
那些我見過的臉龐,,記憶中無法抹去的悲傷,那些人、那些事、那些情景,此刻都已不值一提,渺小得如同我的一根汗毛!伸手觸控天空,揪下那個虛幻神話,人間的真相已昭然若揭。
讓我大聲狂吼大聲宣佈,空氣與陽光是我的家,大地與岩石是我的床,我就是這個世界,這個世界就是我!
自由!
我的名字叫自由!
多麼幸福,多麼美好,即便自由一秒鐘就死去,也比被囚禁苟活一輩子好!
無論能夠活著走出這片荒野,無論能夠發現自己的秘密,無論能否找到黑暗中的兇手,我已找到真正的我!
這是比理想更重要的一件事,也比復仇與還我清白更重要,因為我令自己獲得自由,令自己拾起自信,令自己感到自豪。
但我不是為自己而戰鬥。
真的自由了嗎?
從逃亡的清晨到行走的正午,從日上中天到黃昏日幕,我在黃沙與戈壁間奔走,萬里無人,飛鳥無蹤,只有偶爾所見的白骨,還有永遠不會消失的雪山。
算不清走了多遠的路,反正一直面對陽光。下午太陽到了背後,但東西南北始終沒有搞亂。想起奧運會時的馬拉松比賽直播,估計至少跑了四十多公里,卻還沒有感覺疲倦,大概因為蹲監獄一年的體育鍛煉,也是對自由的渴望極度強烈。
整個白天沒有任何食物補充,也沒發現一滴水源的跡象。只能依靠身上攜帶的泉水,也許含有某些礦物元素,要比一般的水更解渴,不需要一口氣喝太多。兩個塑膠袋的水剛喝完,揹包裡的水瓶還沒動過,估計可以支援我度過一夜。如果明天上午還走不出去,又沒找到新的水源或食物,那就有大麻煩了。
但就算渴死餓死被野獸吃掉,也好過老死在肖申克州立監獄。
荒蕪的曠野已被夕陽塗滿金色,影子長長地傾瀉在身前,再度感到一陣蒼涼之氣。
終於忍不住回過頭,落日化作一個巨大圓盤,燃燒金黃的火焰,天空也不再萬里無雲,而襯托起火紅色的雲霞——荒漠中的火燒雲,配合灼烤地平線的夕陽,倒是極其稀罕的景象,要有專業相機能拍下來,絕對可以登上《國家地理》雜誌封面。
據說這時容易發生海市蜃樓,天空中會出現千里之外的景象,甚至有清澈的人形可辨,我希望看到一張臉,一張來自絲綢之路的臉,混合著歐亞兩個世界,栗色長髮下的神秘眼睛,張開熱烈狂野的嘴唇……
不,被迫中斷對莫妮卡的YY,回到越獄逃犯的荒野現實,絕望地跪倒在地。膝蓋頂著堅硬的碎石,磨破囚徒的褲管,影子蜷縮為一團,即將要埋入塵土。
當額頭接近地面,我猛然大吼著搖要頭,爬起來繼續往東走去。
影子越來越暗淡,金色夕陽化作深藍,背後的落日徹底陷入荒野,夜色籠罩整個世界。
蹣跚著走向大漠彼岸,喉嚨再度灼燒起來,只能拿出揹包裡的水瓶,極度捨不得地抿了一小口。僅僅幾滴甘甜的泉水,暫時熄滅體內的烈焰,這是最後的籌備,每一毫升都如金子般珍貴。
往前走了幾公里,荒野完全變成黑色,一彎新月升上夜空,懸掛著幾顆星星,繼續為我指明方向。幸好幾天前早有準備,在圖書館讀了幾本旅遊雜誌,其中有大量野外徒步旅行知識。秋天的高原之夜迅速降溫,狂風越過落基山脈呼嘯而下,好在已換上厚囚衣,緊著衣領還能湊合。
忽然,腳下有些異樣,不再是鬆軟的黃沙,也不再是堅硬破碎的礫石,而是一片煤渣鋪成的平地。我拿出揹包裡的手電筒,照了照黑夜覆蓋的大地,果然不同於一路走來的天然荒野,似乎有人工平整的痕跡,寬度大約有十米,向南北方向延伸下去,月光之下看不到盡頭……
老天!是一條公路!
雖然看起來非常原始,但仍是一條人工開闢的公路,幾乎筆直地穿過荒漠。手電照出兩道模糊的輪轍印子,甚至撿到一枚香菸屁股,顯然最近還有車輛透過。
興奮了一分鐘後,我又回到焦慮中,在這種鬼地方的公路,很可能是肖申克州立監獄專用的,白天也不會有幾輛車,更別說晚上呢?即便有恐怕也是監獄的車,我在這搭車豈非自投羅網?
所以,絕不能在路邊守株待兔。
但這條路是唯一走出荒野的途徑,路的一端想必就是監獄,另一端大概是馬丁。路德市,或者其他什麼市鎮?
假如摸對方向一路走下去,必然能夠逃回人間,那時候就有乾淨的水和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