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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雙最近覺得曲夕有點煩。
她抱著電腦噼裡啪啦碼字的時候,總會感覺到身後有絲絲的呼吸撲在她的脖子後面,她一回過頭,就看見曲夕露出一口白牙,嘿嘿嘿地對她笑。
“小夕,你到底想幹嘛?”已經數不清這是第幾次了,吳雙很無奈地問道。
“我就想看看你寫了啥。”曲夕說得很雲淡風輕。
“小說啊。”吳雙直接將電腦遞到曲夕面前。
曲夕只是掃了幾眼,就直嚎眼睛疼:“不嘛不嘛,太多了不想看。你給我講講裡面的故事吧,嘿嘿。”
縱使吳雙再溫柔平和,也是忍不住翻了一個白眼:“故事很長呢……”
像是猜到吳雙會這樣說一般,曲夕雙眼都亮了:“你上次說你寫的是渣男的故事,那評論區肯定有人說自己身邊的渣男對吧!”
吳雙歪過頭,略一思索:“這個啊,倒還真有……”
真有?
曲夕笑得開心:“給我看看!”
“你不是說字太多了不想看麼?”吳雙嘟囔著,輕點滑鼠,就從書評區裡選了一條評論開啟,展示給曲夕看:
“這個就是書評區裡最火的一條了。”
曲夕滿意地點頭,她要的就是這種!
她湊過頭,看見螢幕上的那條評論,是以這樣的一句話開頭的:
“我嫁給了我老公,我以為,我就擁有了全世界。最後卻發現,他光鮮外表下,卻是最齷齪噁心的內在。
沒錯,我就是你們口中的,同妻。”
……
曲夕緩緩轉過頭,看向神色黯然的吳雙。
“同妻?”她吐出這兩個有些陌生的字眼。
吳雙頷首:“你繼續看下去吧。”
曲夕輕咬下唇,又將目光重新投向螢幕。
……
我出生在八十年代的晚期,長相普通,性格也總被人說木訥內向,所以直到我到了30歲,也沒有找到合適的結婚物件。
男女經驗貧乏的我,天天被家裡唸叨,也迫於無奈加入了相親的大軍。
認識我老公,哎我現在不想這樣叫他,就給他取個代號a吧。遇見a,也是緣於一次相親。
據介紹人說a是外表出眾、工作優秀並且性格也成熟穩重的型別。我也沒抱太大的期望,因為介紹人總是會誇大其詞一些的。結果去了相親地點一看,a竟然和介紹人的說法相差無幾,一身黑色西裝,目光沉靜,站起身來對我淡笑要握手。
我伸出有些顫抖的手輕輕握住他的。他的手修長乾淨,指甲修得很漂亮。左手中指上戴了一隻鉑金戒指。
見我目光落到他的戒指上,a向我解釋,說是戴上戒指別人就能以為他有主了。
我瞭然——像他這種條件的男人,應該是有不少的鳶鳶燕燕。
那次相親的過程中,我現在還記憶猶新。a是一個很擅長溝通的人,他很快就從我的言語裡瞭解到我的想法和需求,時不時的幾句話就能開啟我的話匣,讓我不禁就滔滔不絕地講了下去。
從那次相親後,我就開始了與a的交往。和a的交往讓我覺得很舒服,他很尊重我,也是個很好的傾聽者。最讓我欣賞的,是他不像其他男人一樣對我動手動腳,僅有的幾次身體接觸,還是走在大街上,因為車來車往他突然的輕拂肩頭,將我帶離危險。
這樣的日子過了兩個月,a就向我求婚了。
我從來沒想到,這樣一個平凡無奇的我,也能擁有那麼一次盛大的求婚。他召集了他所有的朋友,為我送上鮮花和蛋糕,他單膝跪下,手裡是一枚戒指。
嫁給我,做我的妻子。
他的眼神很堅定。
在淚眼溟濛中,我答應了他。那個時候,我是真的以為我會幸福,我會比其他女人都還要幸福,我會成為全世界最幸福的,因為我有了他。
然而,我卻沒想到,這僅僅只是一個開始。
我們雙方父母沒有任何的阻攔,我們買了房,就這麼順理成章地結婚了。
婚後,他還是對我很好,但是漸漸的,我發現了一點不對勁。
這些不對勁,是從生活的點點滴滴中體現的。
a是個很注重形象的人,住在一起後,我發現他的護膚品甚至比我的還要多。各式各樣的瓶瓶罐罐擺滿了我的梳妝檯,從乳液、面霜、面膜到香水各種。他每天勤換衣服,頭髮和衣著都要做到一絲不苟。我最初沒多想,只覺得他是個精緻的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