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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今中外,無獨有偶的都對鹿這種生物有一種奇怪的崇拜,堅信鹿是王權的象徵。中國是逐鹿中原,英格蘭則是亞瑟王傳奇中一頭怒刷存在感的白色牡鹿(雄鹿,有角)。
在東西方文化交流還沒那麼頻繁的時候,雙方就已經有了很多相似的約定俗成,好比同時存在於東西方神話裡的一場滔天洪水,很難解釋這種默契到底是怎麼產生的。
縱觀歷史哦,英格蘭的國王or女王,總是分外迷戀獵鹿這項活動,好吧,是整個英格蘭的貴族都很喜歡,一個最簡單的資料就可以說明影響有多大——在全英格蘭只有幾百萬人口的當下,英格蘭境內就有兩千座以上的鹿園。這種規模對比,也就只有無處不在的教堂可以與之比擬了。
因這份奇特的戀鹿癖,英格蘭甚至衍生出了一些奇怪的法令,好比“皇家鹿肉執照”。一直到1997年,這個執照才終於退出了歷史的舞臺,生命力之頑強讓人瞠目結舌。
“皇家鹿肉執照”說白了其實就是一種皇室的變相補償,對其他人自願or非自願的放棄在倫敦市內及其周邊皇家鹿園獵鹿權利的補償。
有執照的人(主要是貴族、官員和高階神職人員)可以在每年得到定量的鹿肉,當然,是需要付錢的。
這其實也是貴族們賺錢的方式之一,他們用執照低價買到鹿肉,然後再高價賣給有錢卻沒有地位還一味追求高貴的商人們,透過這種反季節、無地位差別的銷售形式,來合理合法的養活自己的一大家子。
奧古斯特對此能這麼清楚,當然是因為他也有“皇家鹿肉執照”。即便奧古斯特並不住在倫敦,但他應該享受到的“權利”卻是一項都沒有少的。
事實上,在奧古斯特全年的總收入中,執照所能帶給他的英鎊佔了不小的份額。
說了這麼多,就是為了解釋一下,奧古斯特為什麼對鹿園之行如此執著。準確的說是對去倫敦皇家鹿園執著。他得到了執照,換言之就是在沒有國王允許的情況下,他私自去皇家鹿園活動是要負法律責任的。
好比文藝復興時期的著名作家莎士比亞,就曾因為偷偷獵鹿而被抓起來過。
奧古斯特完全能夠理解莎士比亞這種不惜坐牢也要去做的衝動,他也有,特別是在他住到聖詹姆斯宮之後。每天看著對面覆蓋有眾多常青樹、開闊的綠地以及溼地湖泊的聖詹姆斯鹿園,對他來說就是一種巨大的精神折磨。
狩獵大概是寫進男人骨子裡的一種天性,哪怕是上輩子宅男如奧古斯特,也對追逐高貴的牡鹿充滿了興趣。
是的,是“追逐”。
至於能不能獵到,那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現年九歲的公爵閣下,看著試衣鏡中自己的小短腿,對未來很是絕望。再帥的騎裝被他穿上之後,都只能詭異的體現出一種被動萌,連戴在頭上插著一根金色羽毛的法式男帽都充滿了無法形容的q感。
奧古斯特嚴肅的問他的服飾顧問.老管家:“我這樣看起來是不是沒什麼威懾力?”
“您怎麼會有這樣想呢,它很適合您啊。”老管家發自真心的讚美,大概哪怕奧古斯特穿上皇帝的新衣,他都會讚美那是上帝的傑作。
奧古斯特指著窗戶下面,從院子中走過的王儲理查,這個小包子也對鹿園之行充滿了期待,最近每天都堅持要穿著騎裝才肯出現在大眾的視野裡。
在包子王儲看不到、但奧古斯特居高臨下能夠看到的地方,不少女僕都在尖叫,這樣的王儲好萌啊好萌。大部分東西被製作成迷你尺寸之後,都會頓生一種萌感。穿著兒童騎裝的王儲正是其中之一,還十分的沒有自覺,總以為他自己那叫帥。
面對這種強有力的說明,老管家依舊能面不改色的說:“您和王儲站在一起不就解決問題了嗎?”
奧古斯特想了想,覺得老管家說的有道理。
直至……在整裝待發的那天早上,再次帶上紅玫瑰男伴、一直在端著傲慢的瑪麗小姐,難掩激動的挨個親了他和王儲一人一口。
穿著類似騎裝、一大一小的兩個貴族男孩,一起仰頭看著瑪麗小姐,臉上有著一模一樣的懵逼。
一個人生真理:可愛x2,並不會讓可愛一號顯得威嚴,只會引起大於2的可怕效果。
奧古斯特與王儲側臉互相看了眼彼此,默默的、默默的挪開了與對方的距離,眼底帶著說不上來對自家兄弟的嫌棄。
理查二世哈哈大笑,只看熱鬧,並不準備施以援手。
這次的獵鹿隊伍浩浩蕩蕩,包括國王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