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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有權利罷免公權力使用者,可是那就能完全避免貪汙**嗎?以皇帝手握生殺大權之威尚且不能根除貪汙**,無論多麼鐵血的帝王也做不到,甚至很多情況下,皇帝都只會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因為厲行反腐,會讓自己的皇位受到威脅。
蘇寧想過很多種辦法,從擴大御史數量到修訂法律,在這個時代所能做到的所有的事情他都嘗試過,力圖做到最好,可是在李二陛下時代,依然發生了三大港口的貪腐事件,李二陛下大開殺戒,殺了近一千人,廢掉了幾百名官員的職位,轟轟烈烈的大航海行動幾乎夭折,以貞觀時代的朝廷政治清明程度尚且難以抑制大貪腐事件的發生,又談何其他時代呢?
李二陛下在位的時候,有些話蘇寧不敢說,李二陛下也絕對不會接受,但是從小就相識的李承乾卻不一樣,比起李二陛下在刀光劍影和陰謀詭計中的成長曆練。李承乾接受的是正統教育,在成長過程中受到了蘇寧很大的影響,在行為處事方面,較之於李二陛下,更傾向於使用溫和談判的手段來解決而不是以刀和劍去解決,這是李承乾的優勢所在。
所以在李承乾即位之後的一段時間裡。每一次和李承乾奏對的時候,蘇寧都會把自己的想法一點一點的灌輸給李承乾,告訴他,自上而下的反覆終究是治標不治本,皇帝個人的言行好惡只能起得了一時的作用,而起不了永遠的作用,若要起永遠的作用,首先就要以法律的形式把這些條文給確定下來,使之成為國法。其次,就要在手段和方式上下功夫。
昔年諸葛亮治理西蜀,第一步就是召集法正黃權等大臣一起制定了嚴苛的《蜀科》,有人說這樣做是否太過嚴厲,容易傷害當時立足尚不穩定的劉備集團和蜀民之間的感情,但是諸葛亮說,亂世重寬容,弛世用重典。在和平年代,失去了戰爭的威脅。生產力提高,人們的生活水平提高,溫飽水平達到之後,自然就會追求更高水平的東西,貪汙**和犯罪就會滋生。
這個時候如果不用嚴苛的法律把人們的行為規範住,那麼民心就會敗壞。道德就會淪喪,劉璋治理蜀地被人稱之為闇弱,就是如此,外界雖然動亂,可是蜀地歌舞昇平。整個蜀地就是貪汙**的溫床,蜀地經過劉焉劉璋父子數十年的治理,尚且在兩三年之內就被劉備攻取,那麼多人投降附敵,原因就在此。
但是蘇寧對於諸葛亮的話做了引申解釋,蘇寧對李承乾說,我們的外部環境不夠安穩,但是內部,神州本土已經相當安穩和平,經濟發展很快,百姓生活越來越好,似乎已經到了使用重典的時候,但是千萬那不要忘了,百姓是我們的根本,我們最擔心的是百姓造反,而如果沒有外部因素,很難想象百姓會主動造反,自古以來人們都說官逼民反,官不逼,人民生活有著落,為何要造反?
真正需要用重典的不是百姓,而是官員,我們制定的民法可以寬容,可以溫和,多多采取黃老之術,與民休息,儘量不要去打擾普通百姓,而真正需要控制和對付的,就是各地官員和各地豪強,漢初因為使用黃老之術,在幾十年裡面為漢朝積累了強大的國力,為反擊匈奴奠定了經濟基礎,但是隨之而來的是豪強橫行,官府與之勾結,使得百姓不知有朝廷,不知有皇帝。
所以,我們需要對官員和豪強使用重典,以法家之術對之,對於平民百姓則使用溫和的黃老之術,與民休息,儘量不要去打擾他們,交夠了賦稅,沒有犯罪,那就可以了,讓他們繁衍生息,多多生孩子,積累人力物力,藏富於民,等到真正需要他們的時候,他們感念於朝廷恩德,自然會效命,至於原本就擁有大量財富和勢力的豪強,則要抑制,不能使之魚肉鄉里,對於掌握大權的官府,則要監察,不能使之橫行鄉里,魚肉百姓,更要防備他們和豪強聯合,隻手遮天。
想要做到這些,說起來容易,做起來卻難,我們對付商人很簡單,不允許商人以及其子孫後代做官,一人經商,全家及三族之內親屬不得入仕,主要以學習法家之術的官員充當當地官員,充當市舶司的官員,嚴防商人**,但是對付地方豪強和官府**,卻是很嚴重的問題,需要小心謹慎,一著不慎,官逼民反,我們是鎮壓,還是不鎮壓?
法家之術和黃老之術交替使用,雖然說起來好聽,但是實際操作起來,又該如何呢?其中有太多太多不確定的因素,朝廷官員終究難以把握,所以,應當把這份權力下放給當地人,組織民眾推選德高望重之輩擔任鄉間三老,並不一定要年齡大,有德才,有名望,足夠公正,就可以做三老,為民間代表,與當地官府一起治理地方。
本地人總會照顧本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