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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只以為司機是暈了過去。到第二天司機被殺的訊息傳遍全城,他們才知道殺了人。
警方接著連續又問出了幾個現場的疑點,比如司機身上的現金、手錶等物全部被取走,整個打鬥現場未發現林志強的任何指紋等。
馮穎說取走財物是林志強的主意,說是要偽裝成被人搶劫的樣子,這樣警方不容易懷疑到他們身上。
至於為何沒有林志強的指紋,是因為他從上車到離開的整個過程,手上都帶著手套。
畢竟那年的陽春三月很冷。
不得不說馮穎交代的作案經過還是能經得起推敲的。
而在另一間審訊室,對林志強的審訊則要艱難許多。
一開始林志強一副死豬不怕開水燙的樣子,坐在那裡一言不發。
警方根據掌握到的林志強個人資訊,對其展開心理戰、親情戰,林志強倒是開口了,但卻只說了一句“人是我殺的!”然後就什麼都不說了。
哪怕警方擺出了現場發現有馮穎的指紋,他也還是一口咬定人是自己殺的,與馮穎無關。
這怎麼能行呢?
於是警方繼續審問。
直到馮穎那邊審訊完畢,這邊審訊人員以馮穎已經全部供述為契機,這才成功讓林志強如實交代。
案發過程也確實如馮穎所交代的那樣,兩人的供述基本上吻合。
期間警方也提出一個疑問:為何大晚上的要打車往郊區跑。
兩人給出的解釋也基本上一致,他們準備去新河水庫邊去坐坐,過過浪漫的二人世界。
這看起來似乎有些不可思議。
畢竟當時案發時間是晚上11點多,雖說城郊的新河水庫也算是漢昌市周邊的一個小景點,晚上還有路燈,但這麼晚過去,還是有些不合常理。
可情侶間的事情,往往不適合用正常人的思維去判斷,包括楊局也覺得這案子差不多就是這樣子了。
這時吳釗回來了,帶回了那枚u盤。
他當場將u盤交給了業務熟練的電子物證勘驗員顧勇去處理,而他則與楊局等人探討起案情來。
其實按常理來說,那u盤中有沒有資料已經不重要了。
但考慮到東西都帶回來了,還是應該看一看的。
而兩個審訊室裡的訊問工作好在繼續,這畢竟是命案,所有細節都必須完善。
好在根據二人的陳述,案情不算複雜,要不了多久就能結束。
可結果這邊審訊還沒完全結束,那邊負責電子物證檢驗的顧勇就急匆匆地走了進來。
他一進門,便一臉興奮地說道:“楊局,重大發現!”
楊局瞅了他一眼,道:“什麼發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