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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人乘坐的是頭等廂,非常的寬敞舒適,坐在裡面的人非富即貴,即使有說話,聲音都不大。
這樣的環境,可以讓楚凌雲安心的翻看卷宗。
楚凌雲第一個看到的,就是去抓日諜,結果連日諜逃跑了都不知道的案子。
這個案子讓處座大發雷霆,不過過程並不複雜。
總部的情報科比武漢站強上不少,有一定的能力,他們在外面撒下的網中,發現了兩名可疑人員。
這兩人有著正經的身份,但他們多次出入一家日本人開辦的報社。
情報科多方打探,跟蹤監視,最終確定,這兩人真正的身份是日本人,他們是真正的日諜。
到了這一步,可疑繼續盯梢,也可以收網抓人。
情報科科長許義有點貪心,又跟蹤了一段時間,最終確定沒什麼其他收穫後,才決定動手,執行行動的是行動科一組,整租一百二十人出動,結果卻撲了個空。
事後許義推諉責任,指責是行動科洩露了訊息,賀年自然不肯,反過來說是他們情報科自己出了漏洞,雙方互相指責,讓處座大為惱火。
從卷宗上看不出到底是情報科還是行動科出的差錯,但兩名日諜確實逃跑了,而且是在層層監視下跑掉的,事後行動科仔細搜尋了這兩名日諜的住處,並沒有發現地道。
兩個大活人就這麼消失了,很是詭異。
楚凌雲將這個案子仔細翻看了三遍,才開啟另一份卷宗。
這份卷宗內是打死日諜的那次,那次可是許義向處座立下軍令狀,一定會抓到日諜,之後整個情報科全體出動,終於又鎖定了一名日諜嫌疑人。
但行動的時候,對方卻早有準備,出行動的行動二組組長劉萬年,不得已下令強攻,最終打死了日諜,自身也有兩名兄弟遇難。
這個案子讓處座的火氣更大,賀年便是在這個案子之後,無奈請齊秘書喝酒,隨後才有了將楚凌雲挖到總部的事情。
後面的事楚凌雲並不知情,但翻看了兩遍這個案子的卷宗之後,楚凌雲立刻開啟剛才的日諜案,很快翻到了其中一頁。
“四月二十九日下午六點,行動二組領取煙霧彈三枚,手榴彈十枚,長槍六把。”
失蹤日諜案中,行動定下的時間是第二天早上兩人出門的時候,行動隊的人提前支取了一些武器裝備。
手槍平時每個人都帶著,要支取的是行動中臨時能用到的東西。
而在打死日諜案中,有著類似的描述,但時間卻不同。
“五月十二號中午十二點,行動一組領取煙霧彈兩枚,手榴彈六枚,長槍四把。”
單看這兩份描述,沒有任何問題,楚凌雲在意的是時間,打死日諜案行動時間是下午三點,屬於臨時支取的裝備,失蹤日諜案則是提前了一天。
提前一天領取了裝備,日諜便失蹤了,臨時領取裝備,日諜發現了他們的意圖,這中間會不會有某種聯絡?
楚凌雲從不相信巧合,越是巧合的事,便越要詳細調查。
繼續翻看,抓捕漢奸的案子中,一樣提前領取了裝備,但這次並沒有什麼意外,漢奸被成功抓獲,但只抓捕個漢奸,顯然不能讓處座滿意。
而漢奸招供出來的日諜,早已消失的無影無蹤。
楚凌雲放下卷宗,仰頭躺在椅子上,閉目思索。
裝備科是總部的一個科室,不像武漢站,裝備科和總務科合併在了一起。
對此楚凌雲倒是能夠明白,總部畢竟很大,裝備科油水很足,和總務分開後,能更多更好的安排人手。
可如果裝備科有人通敵呢?
行動科領取裝備,裝備科的人必然知道這是有行動,如果裝備科有敵人的內奸,又探查到了行動的目標,完全可以提前通知日諜,讓他們快速轉移。
這樣的話,失蹤日諜案和打死日諜案,便全有了合理的解釋。
失蹤日諜案提前一天領取裝備,內奸便有了充足的時間通知到人,而打死日諜案因為時間緊迫,日諜並沒能安全撤離,最終只能選擇頑強抵抗。
至於第三個,本身就是個漢奸,或許不需要他們冒險通知,抓就抓了。
畢竟通知一次,風險便提升一級。
這種可能不是沒有,楚凌雲對日諜的瞭解不比總部的人少,日諜的狡猾他是深有體會。
武漢站成立時間短,都有高義的出現,而總部已經成立了一段時間,這裡又是南京,要說日諜沒在總部這邊安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