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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告訴他你年紀尚輕,心裡懷著朦朧嚮往的情愫,哪裡分得出憧憬與愛情的差別。即使在這段時間他恢復了自由身,真要談緣份也得等到你二十歲過後,而且你若交了男朋友,那麼他就得徹底消失,別來煩你。
他答應我後,馬上就離開了。我跟他約定不到一天後,也開始急忙找房子搬家。
咱們搬新家的一個禮拜後。爸爸陪媽媽回老家打掃取信時,發現了一個沒貼郵票的信封,裡面只有一個錄音卡帶,希望我能轉交於你。
我當時沒將音樂帶轉給你,但時常“放”給你聽,剛開始你覺得好聽,不到一個月,你聽膩了,甚至很不禮貌地要求我別再放“他們說”,要不然你會讓那捲帶子“再也不能說”。
瞧,這就是我說年輕人不定的原固,不是我不相信你們年輕人的感情,而是做爸爸的人總以為自己的考慮是最適合子女的。現在,你該知道,為什麼這首歌的最後一句是爸爸的最愛,因為你們當初的確是在戀愛,雖然時機嚴重的不對。
不可否認,爸爸終究是那個讓你們錯失彼此的罪魁禍首。安安,你能原諒爸爸嗎?
最後,爸爸走以前有兩件很重要的事得辦。第-,我要寫信告訴你的生父吳文敏,他欠我欠多了,該是他回報恩情,反過頭來為我照顧三個我所愛的女孩的時候了。第二,雖然離你二十歲生日尚餘八個月,但這幾年來你一直篤信柏拉圖式的戀愛,沒交男朋友,所以,我決定把咱們家的地址寄給那個叫常棣華的大男生。
爸爸明查暗訪過,他還是來婚,也把當初被他父親弄到岌岌可危的家族事業起死回生了,如果他還念著當年的小女生,他會來找你。
這麼多年了,爸爸知道你,但拿捏不住那個年輕人什麼,但是……再怎麼說,也還是得等到你二十歲才能出現。男人相約就得遵守,當年我和他都沒誠意信守誓言,現在,是考驗他是不是君子的時候了。
爸爸一直有個心願,希望能將你和姐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