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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完遺書,已經是11日晚上10點多了。吳江想離開洗浴中心換個地方殉情,但這時候他才發現自己身上沒有錢了,只好給同宿舍的一位同學打電話,同學趕來為吳江付了賬。
同學帶著吳江趕回學校已經是11日晚上的12點了,驚魂未定的吳江把掐死吳月萍的訊息告訴了同宿舍的好友,說完就沉沉睡去。凌晨起來,吳江去了未名湖、八一湖,目的只有一個:自殺。可卻都沒有死成。
當同學聽到吳江把吳月萍掐死的訊息時,以為吳江在開玩笑,但第二天一早不見了吳江,再去找吳月萍沒有找到時,吳江的同學感到了事態的嚴重,他們想向警方報案,但卻拿不定主意。直到4月12日下午,吳江的幾個同學給吳江的父親打電話,當吳江的父親趕到學校時,才知道自己的兒子闖下了大禍。經過簡單的商議,他們決定立即報案。4月12日15時49分,他們向北京市公安局東城分局報案。隨即,警方很快在王府井地下停車場發現了吳月萍的屍體。
考慮到吳江手頭沒有錢,可能會回到學校找同學幫忙,警方在北京工業大學樓內蹲守,並於13日凌晨1時30分將返回學校的吳江抓獲。
不需要更多的渲染和描述,吳月萍的死給她的父母帶來的傷痛是無與倫比的。案件發生後,吳月萍的媽媽經常離家出走去尋找女兒,常常站在學校的大門口不停地朝著校園張望。而吳月萍的父親更是在北京工業大學門口打起一條橫幅,上寫“校內殺人移屍,還我女兒嚴懲兇手”等字樣,他懷抱著遇害女兒大幅照片,一次次要為女兒討回公道。
而吳江在看守所裡過完了自己22歲生日之後,2006年10月15日,身穿紅色號服的吳江被押上了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的法庭,他看了一眼附帶民事訴訟原告席後,頭低了下來。此時,被害人吳月萍的父親眼神憤怒地瞪視著他。
公訴機關認為,吳江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犯罪性質惡劣,情節、後果特別嚴重,社會危害極大,應以故意殺人追究其刑事責任。在公訴人宣讀完起訴書的指控後,吳江平靜地說:“屬實。”
吳江在法庭上承認,因為經濟等原因,他以前曾經對女友有過暴力行為,但是吳江並不認為他們之間有矛盾。在法庭上,吳江認為,自己的女友要求高消費,而自己沒有那麼多的錢來供應她,是雙方發生糾紛的原因。“她老提房子的事,我覺得她觸及我這種特殊家庭的痛處,當時我很憤怒,真想給她兩嘴巴或踢兩腳……”吳江這樣在向法官供述他掐死女友的動機。
在法庭上,吳月萍的父母提出了104萬餘元的民事賠償。對於這104萬元的民事賠償,吳江表示他願意賠。“作為學生我沒有錢,現在把我的車變賣後可以賠償一部分,如果法庭給我一個生還的機會,我會用我的一生來賠償,並且贍養二老。”吳江的代理律師也表示,吳江的家屬已經答應盡最大努力賠償受害人的損失。在法庭上,雙方就賠償問題也同意由法院主持和解。
吳江在最後陳述時表示願意賠償吳月萍家庭的損失,對不起兩個家庭,自己將會陷入一生的自責和痛苦中。陳述完後,就在法警準備帶走他的一瞬間,吳江突然扭轉身體,“撲通”一聲,衝著女友的父親跪下,雙手前伸放在地上,狠狠地磕了一個頭,大聲喊了一聲:“對不起!”隨後,吳江被旁邊的法警拉了起來。
“你在法庭上依然不誠實,你在看守所待了半年了,無論判你什麼刑,你都沒有說實話!”吳月萍的父親餘怒未消,他站起來指著吳江大聲地說。我們當然能夠理解吳月萍父母的內心是何等悲痛,當然不會輕易原諒吳江。
殺人兇手又是懷有何等的仇恨,以至於做出這種害人害己的事來。都說大學生是社會被關注的人群,是天之驕子,可是他們的心理問題,乃至心理缺陷,並沒有被大多數人認識到。並不是所有的大學生都能要風得風要雨得雨的,那種人只是很少數的,大多數人會遇到成長的煩惱,家庭條件不好的煩惱,學習成績的煩惱,沒個性沒特長的煩惱,交友的煩惱……但即使是為了家人為我們求學付出了那麼多辛勞,我們也必須努力,不能放棄追求美好生活的權利。
第二章:激情外遇,百刀斬斷情婦路(1)
2005年12月13日,120刀殺死情夫的張鳳君在二審期間,突然向北京市高階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提出要揭發檢舉他人,以求重大立功表現。張鳳君當然清楚,這是她保住性命的最後機會。在此之前不久,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