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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了一個網上紀念館。有一位李志強的同行留言:得知殺害您的兇手已經接受審判了,作為一個同行,感到很欣慰!期盼審判結果早日到來!
李志強殉職後,他的家人謝絕採訪。經過半年多漫長而痛苦的煎熬,作為烈士家屬,李志強的家人在聽說崔英傑的家庭狀況後,在崔英傑殺人案開庭前,主動放棄了民事索賠。
無論如何,崔英傑都要面對法律的審判。而在此案發生之後,法庭之外關於崔英傑案的爭論和關注,從案發起就開始沸沸揚揚地展開了。從陣容強大的法律學者的研討到鋪天蓋地的網民帖子,從痛失同行的城管群體到東躲西藏的小攤販們,從旁聽席上哭倒在親人懷中的李志強之妻到眼中含著混濁淚水的崔英傑的父親,無數人都在即將到來的判決中注視著崔英傑的生死。
崔英傑在北京殺死城管的訊息很快傳到了崔英傑的家鄉,他的親人得知崔英傑闖下大禍後像無頭蒼蠅無所適從,他的父親一次次來到北京,他覺得應該做些什麼卻又不知如何做才能保住兒子的命。經過媒體報道後,崔英傑的家裡收到來自各地陌生人的匯款,附言裡是些安慰的話。老家村民、小學中學、服役部隊、保安同事紛紛寫來求情信向法院證明崔英傑是個好人。
在法院判決之前,對於崔英傑殺人一案大致有兩種聲音:一是崔英傑該殺,二是崔英傑不該殺。而崔英傑在法庭上供述時說:“我根本不想殺他,造成傷害我懺悔,我願意承擔責任。”法庭上說這些話時崔英傑硬朗的臉上流著眼淚。
而自崔英傑得知自己揮刀奪去城管副隊長李志強的生命起,他一直在看守所等待可能隨時而至的死刑判決。
2006年12月12日,“小販殺城管”案在北京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一審開庭。與崔英傑同時站在法庭上的,是以窩藏罪被起訴、在他逃亡中提供幫助的4位朋友。 電子書 分享網站
第一章:血色黃昏;小販揮刀殺城管(6)
檢方以故意殺人罪向法院提起公訴。檢方指控崔英傑是以暴力手段妨害城管執法人員執行公務,並持刀行兇致人死亡,情節惡劣,後果特別嚴重,社會危害性極大,應當以故意殺人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但辯方反對這一指控,為崔英傑提供法律援助的兩位律師認為,崔英傑的行為僅屬故意傷害致人死亡。粗通法律的人都知道,故意傷害還是故意殺人,對崔英傑而言,兩者最直接的區別就是生與死。
庭審中檢方當庭播放了事發現場的錄影資料,這被認為是本案中最為關鍵的證據。畫面顯示,十幾個執法人員圍繞在崔英傑周圍,崔英傑手裡緊握小刀本能地舞動,口氣卻軟弱:把車給我留下,其他你們拿走。城管的聲音在說,你把刀放下,把刀放下。爭執的最後場面是崔英傑的手仍死抓住三輪車不放。“我哀求他們,什麼東西都可以拿走,就是請把我的三輪車留下,因為那是我頭天剛剛借錢買的。”崔英傑在庭審中形容當時心情。
崔英傑的辯護律師夏霖和李勁松認為崔英傑故意殺人不成立。他們表示,犯罪的故意有兩個特點:一是行為人明知自己的行為會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二是行為人對危害結果的發生持希望或放任的態度。崔英傑與被害人李志強素不相識、無冤無仇,崔英傑的行為是在挽救自己三輪車的同時,擔心自己人身可能受到強制,急於脫身時一次隨便的揮刀。崔英傑逃到天津後,曾向朋友發簡訊詢問李志強的傷情,這一點可以證明崔英傑確實沒有預見到李志強死亡的後果,對李的死亡結果沒有主觀上的希望或放任態度。
李志強的妻子旁聽了當天的庭審,當錄影顯示李志強倒在血泊中時,她哭倒在家人的懷裡。李志強去世後,留下了7歲的女兒,考慮到崔英傑的實際情況,她放棄了附帶民事賠償。
在辯護過程中,崔英傑的律師夏霖當庭為崔英傑發表了聲情並茂的辯護,他在法庭上說:“販夫走卒、引車賣漿,是古已有之的正當職業。我的當事人來到城市,被生活所迫,從事這樣一份卑微貧賤的工作,生活窘困,收入微薄。但他始終善良純樸,沒有偷盜沒有搶劫,沒有以傷害他人的方式生存。我在法庭上莊嚴地向各位發問,當一個人賴以謀生的飯碗被打碎,被逼上走投無路的絕境,將心比心,你們會不會比我的當事人更加冷靜和忍耐?我們的法律、我們的城市管理制度究竟是要使我們的公民更幸福還是要使他們更困苦?我們作為法律人的使命是要使這個社會更和諧還是要使它更慘烈?我們已經失去了李志強是否還要失去崔英傑?”
2007年4月10日,北京市第一中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