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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可以每月送50盧布的生活補助費。她興奮不已,飛跑回家,心想,只要立三活著,我們定能見面!當時她生活上全靠學校每月發放的250盧布助學金維持。媽媽不得不給人家洗衣、做縫紉活兒。她們節衣縮食、變賣舊什物,每月給立三留夠50盧布的生活費。當李立三在獄中收到李莎送來的生活費時,激動得大哭了一場。李莎必須拼命地學習,保持全優的成績。她知道,只要她的學習成績出現一個“良”,她的助學金就會被取消,她和李立三的生活就會失去著落。
李莎每月送錢去監獄。後來,經過獄方的允許,她可以給李立三送些蔬菜來。每次探監前,她都要精心挑選一些胡蘿蔔、西紅柿、洋蔥等營養豐富的東西帶給丈夫。儘管她每次來都見不到丈夫,儘管報紙上不斷披露有關“反革命分子”被審訊、判決、槍斃的訊息,儘管她周圍有不少同學、朋友已經永遠地失去了自己的親人,但只要她送去的錢物沒有被退回來,那就說明李立三還在,她的心就會得到暫時的慰藉。每次去監獄,李莎都要穿得整整潔潔,希望有機會能和李立三相會。一牆之隔,卻見不到親人,李莎不甘心!她繼續向有關部門交涉,打聽審訊情況。後來,經過許多周折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