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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裡有不捨,但是我沒有選擇。希望還能再見。
周志宏寫
“娘希匹!”讀完,我揉起紙張,罵了一句。
“他什麼時候走的?”我低頭問道吳林禹。
第一百四十七章 決定
吳林禹點燃一根菸,回答我說:“我也不知道。”
“我醒過來的時候,就看到床上沒人。我以為這熊小子只是出去走走,就沒去管,結果剛才回來找煙的時候,才看到他的枕頭邊兒有張紙條。”吳林禹長吐一口煙,緊鎖起眉頭,對我補充道。
“走去西藏,”程佳華從床墊上站起來,笑了一句,“這小子還真跟他的名字一樣。”
我咬了咬嘴唇,又展開手中的紙團讀了一遍。
原來是周志宏說出段可的,他自己承認了。
你問我讀完是什麼感覺?
有那麼一點兒生氣,但是沒有多意外。用腳趾頭都能想到,段可和陳莉姍的訊息,肯定是我們這群人之中的一個說出來的。可能是吳林禹,可能是程佳華,可能是周志宏,也可能是死去的王叔幾個。除了我,誰都有可能。但我沒去糾結過這個問題,因為人已經死了,我就算知道是誰說出來的,又能怎麼樣呢。
我也從未想過去追究誰,理智總會清晰的告訴我,人是那個爛耳朵殺的,不是他們。割掉手指頭的恐懼,我遇到過,能理解。我不是說過嗎,自己的手指頭,和“婁厲的女朋友”,當然是前者更重要。
這是人的本能選擇,我能理解。真的能理解。
要是我真的六親不認的找他們討說法,要結果,那才真是瘋癲到家了。
雖然段可的死,是周志宏的嘴巴起了連線性的作用。但要追根溯源的話,責任依舊是在爛耳朵趙身上。這個邏輯關係,也能用腳趾頭想到。
我倒是有些佩服周志宏這小子的坦誠。如他所說,他可以保守住這個陰暗的秘密,一輩子不說出來。死無對證,我不會知道,其他人也不會知道,直到這個秘密爛在他的心底。但這小子還是選擇了對我坦白,做出了離開我們的決定。
我所生出的氣,也不是想要把周志宏揍幾頓什麼的。我生氣的是,這小子幹嘛要獨自跑路,連聲招呼也不打?再有,他一個稚嫩的小青年,槍不會使,刀不會用,更不會開什麼交通工具,真就能靠雙腳走完大西部的版圖?
去西藏,聽起來多麼美好,多麼神聖啊。換以前,當我第一次聽到他的想法時,我是相信這個說法的,畢竟那個時候大家都閒著,只要有毅力,慢慢的走完幾百上千公里,想起來也不是多難。但一路過來後,我知道,這種事情不是光憑毅力就能完成的。路上會有野獸,會有壞人,也會有你意想不到的事情。總之,絕不會是頭頂藍天白雲,腳踩無人大地,心中懷著朝聖情緒,輕輕鬆鬆的到達目的地。
我的天,真他媽蠢蛋啊!你跟我好好道個歉不就行了嗎,人都涼了,也入土了,我又不會把你怎麼樣,你幹嘛要自己編想一連串後果出來,然後文藝憂傷的離開?
我搖搖頭,丟下手裡的紙,轉過身說:“不行,我要把他找回來,不能讓他走掉!”
李工頭和辮子小楊正站在臥室門口,我看了他們一眼,推開他倆,衝出臥室。我將手裡的筷子拍到飯桌上,然後往門口跑去。
“呀,你去哪兒?”我拉開壞掉的門時,聽到陳莉姍在問我。
我沒回答她,裹好衣服就衝出門去。
周志宏是早上走的,他揹著一個大包,憑他的體力,肯定走不了多快。這小子想要去西藏,一定會是先回到318國道,再順著一路走回去。那麼,要是他為了腳好受,全走國道路面的話,我現在追上去,一定就能發現他。然後勸他回來。
那我該怎麼追上去?跑步去?我這肚子裡都是空的,估計跑不了兩三百米,就該歇菜了。馬兒也被搶走,忘記牽回來。
我在樓梯中間停住了腳步。不行,我不會開車,找不到代步的工具,我得回去找他們幫忙。
剛準備轉過身,身後就響起了腳步聲。我聽到吳林禹在大聲的叫我的名字。
“你要去找他回來?”吳林禹站在階梯上,手裡夾著菸頭,居高臨下的問我。
“嗯。”我點頭說,我看到屋裡的人都跟著走了出來。
吳林禹低了一下頭,又問:“你想找到他,打他一頓,還是怎麼?”
我笑了一句,心說你也跟周志宏想一塊兒去了。我仰起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