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部分 (第2/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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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即撲在林靜的懷裡痛哭失聲,然而她今年二十五歲,他跟她玩了一場長達七年的捉迷藏,這一次他躲得太遠,她曾經以為這輩子再也找不到他。
“我挺好的。”二十五歲的鄭微說。
“你們認識?”吳江也愕然。
林靜笑道:“她一歲的時候,我就開始把她抱在懷裡,你說我們是不是認識。”
鄭微也半開玩笑,“是啊,過去我們熟到我以為一長大就可以嫁給他。”
好事之人聞言起鬨,叫囂著這樣的交情值得痛飲一杯。鄭微毫不猶豫將酒倒滿,平舉到林靜面前。林靜定定看著她,若有所思,忽然搖頭笑了笑,與鄭微碰杯。他喝乾了自己的酒之後,伸手拿過了鄭微已觸到唇邊的酒杯,當著眾人的面一飲而盡。
當即四周叫好聲一片,人人都笑林檢察官原來也是憐香惜玉之人,更頻頻追問何以兩人初見時似是許久都未蒙面。
鄭微回答說:“小時候的事情哪裡做得準,長大了之後,以前的玩伴大多都是各奔東西。”
她的林靜已經在十七歲那年一去不回,也許她內心深處永遠藏著他的身影,然而眼前的他,是個陌生的男人。
新娘拋花球的時候,魂不守舍的鄭微獨自站在角落,偏心的阮阮看準了她的位置,背過了身,丟擲的花球依然不偏不倚地飛向了她。花球迎面而來的時候,鄭微才回過了神,她直覺地想要抓住它,終究慢了一步,只抓住一片粉色的花瓣,頃刻間,花球落地。
吳江工作的醫院在G市,阮阮嫁夫從夫,她辭掉了S市的工作,陪在丈夫身邊。這也許是鄭微聽到的最好的一個訊息。婚宴的最後,鬧洞房的賓客也盡興而歸,出門的時候已是夜深。阮阮送出了門,她說:“林檢,不如你幫我送送微微。”
鄭微連連擺手,“不用麻煩,不用麻煩。樓下很好打車。”
林靜朝阮阮笑笑,“你放心吧,交給我。再見,祝你們新婚快樂!”轉身就再自然不過地將鄭微的包包拿在自己的手中,“走吧,我的車就在樓下。”
一路上,鄭微將車窗搖得很低,風灌了進來,吹走了她臉上的緋紅,她始終看著窗外,電臺裡的音樂支離破碎。
林靜開車心無旁騖,沉默地到了中建的大院門口,鄭微都忘記問他,怎麼會知道自己住在這裡。
“我就在門口下吧。”鄭微把散亂的頭髮撥到腦後。“真謝謝你送我回來。”
林靜沒有回應她的禮貌,“你住在哪一棟,我送你到樓下。”
“不,不用了,我走進去就好。”
“你住在哪一棟?”
她莫名地就開始發火,“我說過不用!你懂不懂半夜三更地被一個男人開車送到樓下,我身邊的人或許會誤會。”
林靜把手搭在方向盤上,說,“你果然還是生我的氣。”
鄭微把頭別向一邊,假裝看著窗外,她沒否認,因為他說得對。即使多少個夜晚,她都覺得她理解林靜,她原諒了他的不告而別,然而真正到了重逢的那一天,心裡竟依然還有怨恨,人們往往沒有自己想像中那麼超脫。當年林靜的離開,不但帶走了她朦朧的初戀,更帶走了她最信任依賴的一個人。她發現自己竟然可恥地將後來失去愛的淒涼統統歸咎於他,即使明明知道那並非他的錯。
“我也生過自己的氣,可是那個時候我怎麼想也想不通,所以只想離開。是的,或許我不應該,然而誰是聖人,誰又沒有面對不了想要逃避的時候,你也知道,我曾經以為我的父母是最幸福的一對,甚至為我的家庭能給你帶來溫暖而感到驕傲,原來都是假像。”
鄭微笑了,聲音卻哽咽,“你一逃就是七年。”七年了,他一封信一個電話也沒有給過她。
“我以為你幸福。”
“我是幸福,所以你可以繼續消失。”
林靜沉默良久,說,“我一向不喜歡做沒有意義的事,回國後我打過電話給你,既然你快樂,我便離開。也許是我錯了,但我不會再錯。”
鄭微開啟車門離去的時候乾脆果斷,她一直往前走,沒有聽到林靜發動車子的聲音,卻不肯回頭。到了凌晨,她覺得出奇的口渴,爬起來給自己倒了杯白開水,沒有開燈,喝了一口水,就這麼藉著窗外路燈的一點光亮,怔怔地發呆。當她放下水杯之後,開啟了房間的大燈,發瘋地翻箱倒櫃搜尋,她開始後悔自己為什麼把它們藏得那麼深。
一牆之隔得韋少宜被她的大動作驚醒,敲著她的房門抱怨道:“鄭微你半夜抽什麼風?還讓不讓人睡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