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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並請宋律師進行了法律公證,因為我把秋寒和夏果當做自己的親人一樣對待。這件事雖然是我自願的,可宋律師還是在公證書上作了附加說明,我和夏果、秋寒所共有的三份資金,除了我自己的那份外,夏果和秋寒的兩份分別由他們和我共同擁有支配權,也就是說,他們倆的任何一份資金的使用,都要由我和他們本人共同決定。
宋律師是可憐我受了那麼多年的苦,擔心我繼承了爸媽的鉅額資產後使用不當而受累,他這樣做是出於為我的利益考慮,同時又照顧了我和夏果、秋寒的特殊關係。
讓我沒有想到的是,兩年前,秋寒揹著我和夏果找到宋律師,把我給他的那份資金的使用權全部交由我來支配,同時委託宋律師替我保管好這筆資金,不到危難之時不得輕易動用,他還讓宋律師替他保守這個秘密。
秋寒的意思很明顯,他並不是不在乎我送給他的那筆錢,而是出於對我的愛又把錢留給我支配,還作為一筆應急的救命錢委託宋律師為我保管好。
可是,秋寒現在已經不在了,夏果又是我的丈夫,我已經答應了讓他提出秋寒的那筆資金用於公司發展,現在怎麼能收回來呢?
宋子劍聽後長嘆一聲說:〃但願你的丈夫用好這筆錢,這可是你最後一筆可以自由支配的資金了!〃
我聽出他的話中有話,卻沒有再問他什麼,因為我一直認為,錢對我來說並不是最重要的!
可是,沒過多久,我就聽到了一個非常壞的訊息,夏果開的商貿公司因經營不善倒閉了,爸媽留給我的幾千萬元說沒就沒了!
公司倒閉了,夏果顯得很沮喪,很長時間窩在家裡不出門,他對我說了很多對不起的話,那樣子看上去非常可憐。
我沒有怪他,以前我們流浪街頭做乞兒的時候,他很照顧我和秋寒,有時我和秋寒沒有討到東西吃,夏果哪怕只有一個饅頭也會分開給我們吃,而他卻寧願餓肚子,因為他是我們的大哥!
第11節:第二章痴呆新娘(4)
對我來說,夏果賠進去的幾千萬遠遠沒有當年在飢餓難耐的時候他給我的半個冷饅頭珍貴,那份至真至愛的友誼就是再多的錢也是買不來的。錢財是身外之物,只要我們平安生活下去就行了。
自從公司倒閉後,夏果天天把自己關在書房裡,好像變了一個人似的,我想他是在為自己的慘敗而懊悔吧。我開始擔心他想不開做出什麼傻事,便想去開導他安慰他,因為他是我的丈夫!
可是,每次去找他,書房的門都是從裡面鎖著的,我在外面敲門,他開了門也不讓我進去,總是告訴我他沒事兒,只是想多學點東西,他到底在裡面做什麼,我不知道。
看到他沒事兒我也就放心了,夏果把錢賠光了,我們只剩下這座小樓,起碼有個安身立命的地方。我說想出去找份工作他攔住了,他向我保證會養活我一輩子。
沒過多久,夏果從失敗的陰影中走出來了,他告訴我有家公司聘用他去工作,因為在自己開商貿公司一年多的時間裡,他對商品貿易業務有一定的瞭解,人家聘請他做業務部門經理。
他又開始忙活起來,很少在家吃飯,有時一連出差幾個月都不回來,幸好有阿珍在家跟我做伴兒。
夏果每月都會給我幾千元的生活費,我很少出門,也不用買衣服,這些錢足夠給阿珍開工資和支付我們的生活費用。夏果知道我身體不好,又有間歇性痴呆症,所以什麼也不讓我做,我就這樣被他在家裡養著。
結婚那天晚上鬧鬼之後,夏果很少上我住的三樓,他也沒有要求我睡在他的房間,我不知道他想不想跟我做愛,結了婚從來沒有做過愛的夫妻是很不正常的。
可是我卻希望這種不正常的局面就這樣維持一輩子,雖然我是夏果的妻子,可我卻是秋寒真正意義上的女人,夾在兩個愛我的男人中間,我只能愛上一個,我已經把自己的身體交給了秋寒,而我的心,在八歲的時候就已經屬於他了。
雖然秋寒不在了,可是我總是感覺他就在我身邊,因為我要和夏果結婚,還不小心丟了肚子裡的孩子,接著我和秋寒的結婚照就不見了,他送給我的戒指也消失了,難道這不是秋寒在生我的氣嗎?!
一年前在小樓出現的那個穿著秋寒的衣服的無頭身影是秋寒的鬼魂嗎?還有擺放在一樓客廳裡的那束百日草是怎麼回事兒?這都是秋寒生氣了才做的嗎?我想是的!因為當時我差點就成為夏果的女人,他不允許別的男人佔有我的身體,即使是我們的大哥也不能!
可是,為什麼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