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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神宗一郎,清田信長……
一想到以後要和這些高手交手,王明就有些激動。
以前的他只是一個人獨自苦練籃球技術,從未和別人交手,實戰經驗少得可憐,他既是一個白痴天才,自然也注意到這些方面的問題,於是他打算要給自己一些特訓。
起碼也得在三個月後可以上場打球。
不過在這之前,必須要用檢驗下現在的身體,到底如何!
回想一下斷斷續續的記憶,那個所謂的大企業家,送王明來日本讀高中,為他解決了很多問題。
這所房子外還有個小院,裡面就有一個小籃球場。
另外那位企業家,每個月都會匯部分錢到王明的帳號中。
這筆錢說多不多,說少也不算少,起碼夠王明每個月的消費。
三個月的時間,說長不長,說短不短。
這具身體的主人,在來日本之前,就將日語全部學熟練了,這也讓王明省心了不少。
穿上一套運動服,就在自家籃球場裡進行簡單的熱身訓練。
兩小時後,王明驚奇的發現,這具身體,絲毫不比重生自己的那具身體差,如果硬要說,似乎,似乎身體更加好些。
完美的身體,無憂無慮的學生生活,上天還真好,可以重活一次的機會,只是唯一美中不足的就是寧靜。
“始終少了她!”王明握緊了拳頭,他黯然的低下頭喃喃自語念道。
過了一會兒,他才抬起頭,憂傷的神色已經收起,銳利的目光望向天際,嘴角微微揚起道:“老天既然能讓我重生,寧靜,一定,一定也可以重生的!”
雖然這種重生琢磨不透,但他必須得承認,為了平復自己的心情,對寧靜的思念,也只有靠自欺欺人來解決。
“寧靜,你不是最愛籃球嗎?那就讓我在這個世界裡,盡情得為你灌籃吧!”
打籃球看起來似乎很容易,實際訓練起來卻很困難。
一米八三的身高,七十八公斤的體重,讓王明看起來很是高大強壯。
籃球並不是一個人的運動,需要靠得是五個人的配合。
以前的王明一個人訓練的原因,更愛練習灌籃等技巧,可是現在要想同湘北隊獲勝,只要靠配合。
配合中傳球,接球,這是個很大的問題。
所以這一次,王明決定先將傳球練習好。
記憶中,看NBA裡傳球比較厲害的,除了魔術師約漢遜外,就是有著白巧克力之稱的賈森-威廉姆斯(JasonWilliams)。
老實說,看這兩個人的傳球,簡直就是一種享受。
背後傳球,手肘傳球,各種層出不窮的詭異的傳球,戲耍著場上的對手。
他們就像是籃球場上的魔術師一樣,讓人看得歎為觀止。
按照記憶中的資料,威廉姆斯小時候在練習籃球,為了訓練控球手感,他是帶著特製的鉛製手套來練習的。
於是王明仿照威廉姆斯,特以找工廠,訂購了一系列的鉛製用品。
例如:鉛製背心,鉛製負重,鉛製手套。
總之為了更好的訓練,他拼命了。
過目不忘的好處就在於,腦海中就像放電影般,可以將以前看過的資料,全部回憶起來。
這樣,王明簡直省去了看電錄象的時間。
他就這樣一便訓練一邊回憶,以前看過的NBA影片。
除了傳球練習,王明還制定了彈跳練習,體能練習,速度練習,基礎步伐練習,運球練習等等。
在參加這些練習的時候,他都必須穿戴著足有三十公斤重得鉛製負重,咬著牙關,拼命的練習。汗水早就打溼腳下的大地,可是他渙然不知,繼續練習著。
衝刺,螃蟹步,運球,射籃,跳躍,這樣日復一日的訓練,除了睡覺外,他幾乎都不會取下身上的鉛塊。
每當他練球練到躺在地上,連一根手指頭都不願動彈的時候,他就會一次次憧景再次見到寧靜的美好未來。
他每一次都這樣咬牙對自己說:“為了寧靜,我一定可以的!”
如此刻苦玩命的訓練,也使他的技術越來越好。
兩個月後。
“還有一個月的時間就要去湘北報道了……”
他穿著休閒服,決定去日本各地的街頭籃球場所,尋找高手練習。
★☆★☆★☆我★☆★☆是★☆★☆切★☆★☆割★☆★☆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