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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瞠目結舌,嘴巴張得能吞下一個雞蛋,在她家中,雪兒是隻吃山珍的,還得色香味俱全,再由三四個奴才伺候著,才肯吃,何時吃過白米飯啊?!
其實團團原來是很挑的,一開始黎雨馨用鮮肉沾高湯哄它吃,它還愛理不理。南宮羽初見團團時還取笑黎雨馨,“小心它把你家給吃窮了!”
哪知道團團十分好色,第一次見到韓夜他們,只顧盯著美男看,不知不覺吞下一大盤白米飯,自那之後,團團就再也沒能從黎雨馨那要到什麼好處。黎雨馨給它什麼,它就得吃什麼,不吃,黎雨馨就恐嚇它,“團團呀,你不吃我就讓人端走了哦!今天都不會再給你了!明天還是吃這個哦!你不吃就得一直餓下去,等你餓瘦了,毛都會掉光的,夜和羽就不會理你了,誰會喜歡一隻禿毛瘦猴子狗啊?”團團沒有辦法,為了保持身材,為了美男的寵愛,只好眼含熱淚吞下盤中的滷肉拌飯,吃著吃著,也就習慣了。
黎雨馨得意地揚起頭,用眼角俯視美女,獎勵地拍拍團團的頭,示意它可以停下了。
美女儘管震驚得無以復加,還是不忘要回團團:“你……你居然虐待雪兒,明明那天是你抱走雪兒的!你說它是你的,你有買賣契約和血統證嗎?”
蝦米?這年代也有血統證明?黎雨馨實在是沒料到這個,不過遇上高深的難題、尷尬的窘況,實在無話可接時,黎雨馨的經驗就是:先木無表情地用眼睛直視對方,心裡默數一到十,讓對方自己領悟到那是個極度無聊愚蠢的問題。然後,當完全沒有聽到那個問題一樣若無其事。
美女果然被她盯得心虛了起來,但又不甘心就此放棄,邊撤退邊說:“我是工部侍郎之女葉珊珊,有膽你報上名來,我有的是辦法要你拿契約和血統證明出來看,你等著瞧!”
黎雨馨才不膽怯,“行不更名,坐不改姓,本小姐名叫黎雨馨!你先拿出證據,證明團團是你的再說吧!”
現代人確定血緣要驗DNA,身份證上還得有照片不是?她才不信一紙血統證能證明團團是誰的,不過如果一定要她拿出血統證來倒是件麻煩事。
李臻走過她身邊時好意提醒:“表姐不會善罷甘休的,千萬小心。”
黎雨馨也知道這事麻煩,朝他笑笑謝謝他的善意,待他們一行人走遠了,決定先去悅心樓接爹爹,以後的事以後再說吧!也許南宮羽能幫上忙,他不是郡子嗎?弄張血統證應該不難。
元希篇 第三十一章 李臻的親事(一)
在回李院的馬車上,葉珊珊不住地撒嬌,抱怨李臻沒有站在她這邊為她說話,又咬牙切齒地咒罵黎雨馨,強佔他人財物不知羞恥,揚言一定要將她丟入大牢,把牢底坐穿。
李臻好脾氣地聽著,不發一言,自始至終都維持著淡定的微笑,完全不在意臉上的五指山是拜身邊的美女所賜。
葉珊珊的話語尤如山風吹過,半句都沒進入李臻的耳朵裡,他一直在回想著黎雨馨調皮靈動的眼睛、洋洋得意的嬌俏表情,丰姿婀娜而高雅,看似嬌怯怯的她,竟能推倒高她半個頭的表姐。他以前從未見過將活潑開朗和端莊高雅結合得如此完美的女子,他見過的女子不是柔弱得過頭就是強悍得過分(當然,李臻總共也就見過不到二十個女子而已)。
“表弟,你到底幫不幫我嘛。”葉珊珊問了幾次都沒得到回答,嬌嗔地用力搖晃李臻。
李臻心裡嘆口氣,先奮力將胳膊從葉珊珊的手中解救出來,再不急不緩地說:“若表姐能證明小狗是你的,李臻當然會幫表姐的。”他心道:“雖然黎小姐可能沒有血統證,可表姐要證明小狗是她的也很難,光是一張血統證並不能證明黎小姐的小狗就是血統證上的這隻。”
想起黎雨馨將小狗護在懷裡的情形,李臻覺得黎雨馨更配當小狗的主人,就連小狗自己都是這麼認為的不是麼?而且他敏銳地發現,黎雨馨自始至終都沒有說過自己是小狗的主人,只是說不相信葉珊珊是主人,要葉珊珊拿出證據來證明。就算葉珊珊要告她,將來對簿公堂,她也能推得乾乾淨淨。“是個極聰明的女子呢,”李臻笑著想:“自己為她擔心似乎是多餘了。”
葉珊珊見李臻又魂遊天外,心中極度不滿,怎麼有她這個大美女在身邊,他還有心思想些有的沒的?他怎麼就不會象京城中的公子哥那樣,只專心致志地看著她、聽她說話?只不過剛剛才打了他一巴掌,現下不好發作。
她將豐滿的身子貼向李臻,正要撒嬌發嗲,馬車忽然停了,家奴在車外稟告:“四少爺,表小姐,到了。”
李臻立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