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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心情不好,或者和母親吵了架,我就會跑過街角去找我奶奶。她會把我領進屋,還給我糖果吃。或者,我也可以去尤金叔叔家,我知道他最喜歡我,肯定會哄我開心的。我在小學的時候經常哭,通常是為了得到糖果,而且不達目的絕不罷休。在家的時候,我們不怎麼吃垃圾食品,炸薯條也只是一週吃一次。我們可不是長年累月靠煎鍋和漢堡生存的人。我特別喜歡吃義大利麵,尤其是加了金槍魚和沙拉醬的。我唯一的弱點恐怕就是糖果了。我把所有的零花錢都用在了買糖果上,除此之外還能免費得到一些。當時我奶奶在她房前的小貨車裡賣糖果,等我稍微大一點的時候,我經常去給她幫忙,並且馬上就把掙來的錢換成糖果。有一次,我在和表兄斯蒂芬一起出去玩輪滑的時候摔倒在地並且劃破了膝蓋。當我爬起來時,我看到水溝裡有一張10英鎊的紙幣。我決定和斯蒂芬分享所得,我給了他一半,另5英鎊則拿回去給媽媽做籌碼了。每年,我們都會去布特林斯度暑假。
魯尼家族是如此龐大,以至於我們必須要包一輛40座的長途車載我們去度假營。有一年,當我們從布特林斯度假回來時,家裡發了大水。一個管子漏了,地面和天花板都遭了殃。當母親抬頭看著天花板時,她非常確信一個十字架的形狀出現了。我想她是認為聖蹟發生了,就像葡萄牙、西班牙或是其他什麼地方的天主教徒在蕪菁或者麵包片上看到了耶穌或聖母瑪麗亞的臉一樣。她跑出去告訴了牧師,並叫他一起來看天花板。“這只不過是溼氣,魯尼夫人……”牧師說。我的童年沒得過太嚴重的病,只有最常見的麻疹和水痘。但是我記得一次事故,我在爬過一個柵欄的時候,膝蓋上被劃開了一個大口子。我沒有告訴媽媽,因為我本不該去招惹那個柵欄。至今我的膝蓋上還可以看到那處傷疤。當我六歲的時候,學校的醫生說我弱視,需要戴眼鏡。我驗了光,配了一副眼鏡,這副眼鏡我用了一年,但我總是不願意戴它。格雷姆也需要戴眼鏡,他沒有我這麼強的牴觸情緒,他那副眼鏡用了好幾年。我的左眼可能現在還有輕度的弱視,我專門為閱讀配了一副眼鏡,但是幾乎從來沒有用過。我也曾考慮過戴隱形眼鏡,但後來聽說那玩意對我的問題無能為力。
第一章快樂家庭(4)
在聖斯維辛,我有兩次在操場上跟人打架。一次是我九歲的時候,對手是一個叫加里的男孩,他比我壯,還大我一歲。那次搏鬥以平局收場。另一次是和一個叫卡拉格的傢伙,他可是學校裡的小霸王,外號“賽克”,和前英格蘭後衛斯圖爾特·皮爾斯一樣。不過,我乘其不備,結結實實地揍了他一拳。我記得那場爭鬥是源於足球賽中一個有爭議的進球,顯然我們倆都有強烈的求勝慾望。每次遇到這種情況,老師都會跑出來制止我們,並且把我們的媽媽叫到學校。我跟媽媽說,我只不過是像父親告訴我的那樣維護自己的尊嚴,誰敢欺負我就給他有力的回擊——這就是我打架的理由。我在小學的時候相當瘦小,不是那種強壯的男孩,但我絕不甘於受欺負。很多年來,我都長著很難看的雀斑。我很討厭它們,一直盼著它們消失。媽媽說她有一次把我按住,試圖用鋼絲刷把它們擦掉。我不記得這件事兒了,不過聽上去不像是假的。我覺得很難堪,因為這些雀斑讓我看上去既幼稚又像女孩。好在,終於有一天它們開始消褪了。我11歲的時候,就要離開聖斯維辛了。最後一天,因為要和男孩們說再見,所有的女孩子都淚流滿面。我們都在別人的衣服上籤上自己的名字,並堅信永不相忘。我非常喜歡在聖斯維辛的日子,離開時戀戀不捨。我在家裡也總是過得很愉快。我覺得我是成長在一個艱苦的環境中,到處都是窮困的家庭。不過,我並沒有意識到我家的拮据。糖果、腳踏車或是足球,只要哭的時間足夠長,我總是能夠得到這些想要的東西。過去,我們那個區非常落後,據說我離開後,情況更趨惡化,不過我自己並沒有意識到這一點。記得有一次警察封鎖了我們的街道,他們正在追捕一個全副武裝的強盜,並計劃把他困在我們家後面的青少年俱樂部裡。所有這些關於我童年的故事都可以說是普普通通,沒有什麼太糟糕的事情發生。對於那個年代,那個我們所居住的居民區來說,這都是些平平淡淡的事情而已。
我應該算是擁有一個非常愉快的童年了,有充滿愛心的父母,還有很多我喜歡的親戚。當然,也會有一些“家庭式的爭吵”:幾個姨媽有的時候可能會互相叫嚷詛咒,甚至揪住彼此的頭髮,但是過幾天她們又會變成最好的朋友。這就是一個大家族的樣子,尤其是一個愛爾蘭大家族——沒錯,這就是愛爾蘭人。他們可能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