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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裴世矩的府上出來後,王世充第一時間出了城,他要先回極樂山莊一趟,然後去看看跑馬場和射獵場,這兩個地方雖然來錢的速度不如極樂山莊,但是大興城裡的關隴軍功貴族子弟,卻多是喜歡來此馳馬射獵,在這裡結識到一些以後可能對自己有用的人,要比在極樂山莊的機會更高一些。
王世充回到了山莊,帶上麥鐵杖和張金稱,換了三匹好馬,馳向了城東的方向,當年嶺南之戰結束後,麥鐵杖和王世充一樣,領了個五品的儀同將軍官職回家閒居,無所事事,王世充乾脆就把他全家接到了大興一起居住,也找了教書先生教麥鐵杖讀書寫字。
麥鐵杖雖然看著五大三粗,但人其實極為聰明,上次因為沒文化給打發回家後,更是有了讀書習字,學習文化的動力,幾年下來,也算粗通文墨,四書五經都讀過了一遍,雖不能說才華出眾,能吟詩作賦,但至少寫個公文,辭能達意,是不成問題了。
還有那個當年在極樂山莊當施工兼保安隊長的張金稱,王世充當年也吩咐過弟弟王世偉打聽過他的來路,確實是在河北清河縣的一處莊戶人家,父母和三個弟弟都在家務農。
王世充看這人有一股狠勁,又武藝了得,便提拔他當了極樂山莊的管事,平時專門負責教訓那些上門惹事的潑皮混混,開莊之初曾有過十幾撥大興城的地痞流氓上來惹過事,都被張金稱帶人打得屁滾尿流,此後就沒人再敢來惹事生非。
有了麥鐵杖和張金稱這兩大打手,王世充在大興城內出巡時一般都帶著這兩人,以防萬一,剛才去裴世矩那裡時,由於隱身車內,因此只讓張金稱在前面駕車,而現在去城東的跑馬射獵場,他特意又帶上了麥鐵杖。沒準結識了某個大將,也能為麥鐵杖謀個不錯的前程。
在城內行走時,王世充聽到兩邊的道路和小店鋪裡不停地有人在議論紛紛。
“老兄,看到剛才過去的那匹黑馬了嗎?當真是神駿得緊啊!”
“可不是嗎。兄弟我來往西域商路多年,汗血馬也見過,但也沒這馬好啊,看看那個頭,那骨架。那肌肉,萬中挑一都不能形容啊。”
“嘿嘿,我前年看到至尊出巡的時候,騎的那匹汗血馬朱龍,馬背比我的個頭還高,一躍出去有兩三丈,至尊騎在上面,可當真是威風凜凜啊,以前我以為天下沒有比朱龍更好的馬了,沒想到今天又見到了一匹。”
“你們不知道了吧。我聽說那馬名叫黑雲,是西突厥送來的貢品,標準的汗血寶馬,而且未經馴服,太烈,連御馬監的那些飛龍使們都沒辦法騎,去年越國公楊素幫至尊修了仁壽宮,至尊過去住了幾個月,龍顏大悅,就把這匹黑雲贈給了越國公作賞賜呢。”
“噢。原來是這樣,哎,可為什麼剛才騎在馬上的不是越國公呢?他可是征戰一生的大將,名馬配英雄。駕馭黑雲可沒什麼問題吧。”
“這你就不知道了吧,黑雲野性未馴,越國公年輕的時候要駕馭它應該沒問題,可他現在畢竟已經年過五旬啦,經不起這種折騰和顛跛,聽說黑雲送到越國公府後。越國公騎過兩次後,還是無法馴服,差點傷到了自己。”
“啊呀,這馬這麼難騎呀,那難道越國公把馬送還給至尊了?”
“你這人說話也不先仔細想想的,至尊御賜之物,哪個做臣子的敢退!越國公自己不能騎這馬,就把它圈養在自己府中,聽說前一陣子,越國公世子楊玄感,騎了這黑雲,結果跑到街上來了,那黑雲野性未馴,一路狂奔,還把楊世子給摔了下來呢。”
“可不是麼,我那天就親眼看到了,就在鴻福酒樓那裡,哎喲,你們是沒看到啊,那黑雲一路撞翻了十幾個路邊的小攤子,我當時就在劉記胡餅店裡吃餺飥(一種北方的麵食,類似泡饃),在靠門的位置,只看眼一花,一陣風似的就捲過去了,蹄子揚起的土弄得我一碗都是,奶奶的,早飯就這麼沒的吃了。”
“等我出去一看,才發現一匹黑馬遠遠地向順天大道那邊奔了過去,路邊的攤子給衝得七零八落的,而鴻福酒樓前面一點的十字路口,卻摔下來一個人,已經圍了一圈人過去啦,當時我擠不到前面看不清楚,後來看到來了十幾個越國公府上的家丁,用擔架把一個看起來十五六歲,穿著絲綢華服的孩子給抬了出來,聽說那人就是越國公世子楊玄感。”
幾個看客吃驚地張大了嘴,而馬上的王世充也聽得心中一動,下了馬,走到了這個小飯館裡,只見四五個平民裝束,穿著布衣的人,在一邊喝著羊肉湯,一邊啃著胡餅,其中一個三十多歲的瘦小黃臉漢子,正口沫橫飛地說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