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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康員工的抽查顯示,%的員工超時加班,人均月超時加班小時。超時加班給員工帶來巨大的工作壓力,影響的是他們的身心健康。
“問題的關鍵不在於機械的重複性勞動,而是在8小時以外不得不在流水線上繼續重複,否則,連生存都困難。”
富士康的工人明白自己並不是在做選擇題。儘管加班讓人身心疲勞,但為了掙錢,工人願意選擇加班。
不加班掙錢太少,超時加班沒時間放鬆——微薄的薪酬常常使員工陷入兩難。而這樣的現象絕非富士康獨有,在沿海一些勞動密集型企業,超時加班並不罕見。
加班,無選擇權
富士康過度加班的問題被曝光以後,媒體開始行使監督權。他們首先要質問的,當然是郭臺銘。
在前往講座現場的路上,《中國經營報》記者發問:
“有沒有打算給更多的員工不工作的自由,或者說不加班的自由?”
郭臺銘當即停下腳步說:“你這個問題我可以馬上回答,富士康所有的員工都有不加班的自由,任何員工有被強迫被加班的,他絕對可以上訴。”
郭臺銘的確可以中氣十足地回答記者的提問,富士康的加班自願書在理論層面上得到了很多員工的支援。
所謂的加班自願和郭臺銘的態度一樣,有著一股強硬的勁兒。
按照加班必須簽訂的加班自願書,如果選擇加班,那將整個月都必須接受加班安排,而選擇不加班,則意味著整個月沒有加班的機會,沒有單獨某一天可加可不加的自由。按照法定工作時間出勤的收入,將會比選擇加班所得收入低出一半甚至更多。
這份加班自願書深刻了解工人對加班來掙錢的需求,卻漠視工人因連續加班的勞累,用表面的選擇權精明地取代了實際的無選擇權。
在富士康,高收入的代價就意味著出賣更多的自由。而富士康的“優勢”恰恰在於作為高效率的�